5154

Good Luck To You!

课件属于什么著作权

属于文字作品或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

课件的著作权归属

(一)教师自行制作的课件

  1. 一般情况下:教师为了教学目的,独立创作完成的课件,其著作权归属于教师本人,一位语文老师在备课过程中,自己收集素材、设计教学流程、制作PPT课件,这个课件就凝聚了该教师的智力创作,教师拥有该课件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权利。
  2. 职务行为特殊情况:如果教师是在学校的工作安排下,为了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而制作课件,且课件的创作属于教师的职责范围,这种情况下,课件的著作权一般归学校所有,学校要求某学科组的教师共同制作一套用于该校校本课程的系列课件,教师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制作,这些课件的著作权通常归属于学校,教师仍然享有署名权,表明自己是课件的作者。

(二)合作制作的课件

当多个教师或者教师与其他人(如教育技术专业人员)合作制作课件时,著作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合作各方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著作权一般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一位数学老师和一位美术老师合作制作一个几何教学课件,数学老师负责教学内容的设计,美术老师负责课件的视觉呈现,若双方没有事先约定著作权归属,则这个课件的著作权由他们两人共同拥有,合作作者可以共同决定课件的使用方式,如是否允许其他学校或个人使用、如何进行收益分配等。

课件属于什么著作权

(三)委托制作的课件

如果是学校或者其他单位委托他人制作课件,一般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实际制作课件的人),某培训机构委托一家专业的教育科技公司制作一套线上培训课件,若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著作权归属作出规定,那么著作权归这家教育科技公司所有,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著作权归自己所有,同时支付相应的报酬给受托人。

课件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权利 内容说明
发表权 决定课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教师可以选择将自己的优秀课件在教育研讨会上展示(发表),或者选择不公开,只用于自己的课堂教学。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课件上署名的权利,即使课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学校或者其他单位,教师作为作者仍有权在课件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以表明是自己的创作成果。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课件的权利,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反思或者学生的反馈,对课件进行修改完善;也可以授权其他教师在合理范围内对课件进行修改,如调整部分内容以适应不同班级的教学。
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课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学校如果要将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作为教学资料发给其他教师参考,就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除非著作权已经归属于学校。
发行权 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课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一些教育机构制作的商业课件,可以通过销售的方式进行发行,这涉及到发行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课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课件的权利,现在很多在线教育平台使用的课件,都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才能在网络上传播,这就是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课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 一般情况: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课件作为作品,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制作的课件,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一位教师制作了课件,他在2050年去世,那么这个课件的著作权保护期到2099年12月31日。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情况:如果课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学校或者其他法人组织,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课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课件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学校在2020年组织教师制作了一批课件,并于2022年首次发表,那么这批课件的著作权保护期到2071年12月31日。

侵犯课件著作权的行为

  1. 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课件并在学校内部或者网络上传播是常见的侵权行为,一位教师未经同意,将其他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复制后发给自己所教班级的学生使用,或者上传到学校的内部教学网站供其他教师下载,这就侵犯了原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 篡改作者署名和课件内容:在使用他人课件时,擅自篡改作者署名或者对课件内容进行歪曲、篡改,破坏课件的完整性,也构成侵权,将他人课件中的作者名字去掉,换成自己的名字,或者修改课件中的关键教学内容,使其与原作者的意图不符。
  3. 用于商业目的未经许可:如果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课件用于商业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如校外辅导机构未经授权使用学校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来招生收费,这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财产性权利,如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教师离职后,原学校是否有权继续使用其在职期间制作的课件? 解答:如果课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学校(如属于职务作品情况),学校有权继续使用,但如果课件的著作权属于教师个人,学校若要继续使用,需要得到教师的许可,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著作权属于教师,考虑到教学的延续性和学校的合理使用需求,也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确定使用范围和方式。

课件属于什么著作权

问题2:如何判断一个课件是否构成对他人课件的侵权? 解答:首先看是否经过原作者的许可,如果没有许可,从行为上看,如果存在复制、传播、修改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范畴(如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课堂教学少量使用等),就可能构成侵权,还要看是否对原课件的署名、内容完整性等造成损害。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    2025年7月    »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31
控制面板
您好,欢迎到访网站!
  查看权限
网站分类
搜索
最新留言
    文章归档
    网站收藏
    友情链接

    Powered By Z-BlogPHP 1.7.3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