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费费减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特定群体实施的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政策,旨在减轻经济困难者在专利申请和维护过程中的经济负担,鼓励创新,以下是对官费费减的详细说明:
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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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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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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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可减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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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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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即发明专利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所需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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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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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费:当申请人对专利审查决定不服,提出复审请求时需缴纳的费用。
减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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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申请人:若为个人或者单位,减缴收费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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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且均满足费减条件的,减缴70%。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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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与备案:自2023年1月26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先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实名注册,然后办理专利收费减缴资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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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在专利申请时,同时提出费用减缴请求,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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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费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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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减缴: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按照相应比例享受专利费用的减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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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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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根据申请人类型(个人、企业或组织),准备相应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收入证明/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官费费减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有助于降低专利申请门槛,促进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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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官费费减政策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专利申请?
- 解答:官费费减政策主要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但并非所有费用都可减免,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和复审费等可以减免,而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等则不予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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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如果企业在申请专利时未达到费减条件,但后续年度符合了,是否可以申请费减?
- 解答:费减申请需在相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且通常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即符合费减条件,如果企业在申请专利时未达到费减条件,即使后续年度符合了,也不能 retroactively(追溯性地)申请费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