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需准备商标使用证据或未使用说明、申请书等,具体依
商标“撤三”所需材料详解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申请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能准确显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且需在有效期内,要准备能够证明申请人真实意图及与商标撤销事项存在关联性的其他辅助材料,例如使用该商标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记录(如购买发票、收据等,若有)、对该商标的认知来源说明等,以增强申请的合理性与可信度。
-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确保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应清晰、完整,与登记注册信息中的公章样式一致,以证实文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若涉及委托授权办理,还需出具明确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权限范围及委托期限等关键要素,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也需一并附上,以便商标局核实委托关系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障申请流程的顺畅进行。
商标撤销申请书
- 申请书格式要求:使用商标局规定的标准格式申请书,申请书应采用 A4 纸打印,页面设置需符合常规文档要求,字体一般为宋体,字号适中,便于阅读与审核,申请书内容填写要准确、规范,不得有错别字、涂改或模糊不清的情况,确保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申请人名称、地址等信息与商标局登记注册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需及时更正并说明原因,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延误审查进程。
- 申请事项阐述:在申请书中,需详细、明确地阐述申请撤销该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具体理由,理由应具有合理性、充分性及针对性,例如说明在市场上未见到该商标的实际使用痕迹,通过调查未发现该商标相关的广告宣传、销售记录、产品包装等信息,且申请人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仍无法获取该商标正在使用的有力证据等,使商标局能够清晰理解申请人的诉求依据,提高申请的说服力与成功率。
证据材料
- 商标未使用的证据:这是“撤三”申请的核心证据部分,申请人可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相关资料以证明目标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未进行实际使用,对市场上同类型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场所进行实地考察,获取未发现该商标商品的调查报告、照片、视频等资料,记录考察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详细的观察情况,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收集行业内权威媒体、期刊、杂志等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报道资料,查看是否存在目标商标的使用信息,若无,则可作为旁证;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检索,截取搜索结果页面,显示该商标在网络环境中也无实际使用迹象,但需注意证据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所获取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商标在连续三年内的使用状态。
- 自身权益受损的关联证据(如有):若申请人能够提供因目标商标未使用而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将更有利于支持“撤三”申请,申请人原本计划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开展业务,但由于目标商标的存在且长期未使用造成市场混淆或阻碍了申请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此时可提供业务规划书、市场调研报告、与合作伙伴的沟通记录等资料,说明自身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况及与目标商标未使用之间的因果关系,使商标局在审查时能够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与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若申请人选择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撤三”申请事宜,需签订正式的商标代理委托合同,并出具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为商标撤销申请代理,注明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权限范围(如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答复商标局审查意见、参加口头审理或答辩等)、代理期限等关键信息,同时需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代理机构也应加盖公章,以确保委托关系的合法有效,保障双方权益,便于代理机构依据委托权限顺利开展代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处理申请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 送达地址确认书:为保证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能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给申请人,需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书中应详细填写申请人的收件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避免因地址变更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导致错过重要文件的接收,影响申请进程或使申请人丧失相关权利,如答辩权、异议权等,进而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所以申请人务必认真核对并及时更新送达地址信息,确保与商标局的沟通顺畅无阻。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 1:如果发现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有少量使用迹象,是否还能申请“撤三”? 解答: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撤三”仍有可能成功,但需要更充分地证明该商标的使用属于零星、非实质性的使用,并未真正投入商业运营以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虽然有少量的内部使用记录或在特定小范围内有限的展示,但未面向公众进行广泛的市场推广、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且这种使用没有持续、稳定的商业目的和市场影响力,申请人可以通过收集对比市场上同类正常经营商标的使用规模、频率、范围等方面的证据,突出目标商标使用的局限性和非典型性,同时结合行业惯例、商业常理等因素,向商标局详细说明该商标不符合连续三年实际使用的要求,仍有较大机会获得商标撤销的支持,但具体结果需由商标局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判定。
问题 2:商标“撤三”申请提交后多久能得到结果? 解答:商标“撤三”申请的审查周期通常较长,一般从申请提交到最终裁定可能需要 9 12 个月左右的时间,但具体时长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商标局的工作负荷以及申请过程中是否需要补充材料、进行证据交换或口头审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在审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如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延期审理或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某些关键证据等,审查期限可能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