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核定范围应填写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即商标权仅在核定的商品/服务范围内受保护,超范围使用将构成侵权
商标核定范围的定义
商标核定范围是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所适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代表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边界,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共分为45个类别(134为商品,3545为服务),申请人需在申请时明确指定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
填写商标核定范围的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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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核心类别
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本质属性,选择对应的尼斯分类类别。- 服装 → 第23类(纺织物)或第25类(服装鞋帽)
- 餐饮服务 → 第43类(餐饮住宿)
- 电子产品 → 第9类(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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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具体项目
在选定类别下,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第25类:衬衫、外套、裤子(而非笼统填写“服装”)。
- 第9类: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而非仅写“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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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类似群组
同一类别下的商品可能属于不同“类似群组”,需避免跨群组选择。第21类“厨房用具”与“清洁工具”属于不同群组,需分别列明。
填写规范与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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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尼斯分类标准名称 | 不可自行编造商品/服务名称,需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 |
避免超范围保护 | 核定范围不可超出实际经营需求,否则可能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 |
覆盖主营业务 | 优先保护核心商品/服务,再考虑关联类别(如品牌延伸需求)。 |
注意交叉检索风险 | 若核定范围与其他商标存在近似,可能导致注册失败。 |
示例表格(常见行业对应类别)
行业 | 核心类别 | 可选扩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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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品牌 | 第43类(餐饮服务) | 第35类(广告宣传)、第30类(食品加工) |
教育培训 | 第41类(教育娱乐) | 第9类(教学软件)、第16类(教材) |
化妆品销售 | 第3类(化妆品) | 第21类(化妆工具)、第35类(电商销售) |
软件开发 | 第9类(计算机软件) | 第42类(技术服务)、第35类(营销推广)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核定范围可以多选类别吗?
解答:可以,一件商标可同时申请多个类别,但需按类别数量缴纳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需额外收费),建议根据业务规划选择必要类别,避免过度注册增加成本。
问题2:商标注册后能否修改核定范围?
解答:核定范围一经核准不可直接修改,若需新增商品/服务,需提交“商标变更申请”或“新商标申请”,若缩小范围,可能被视为放弃部分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