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撤回指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前主动或被动终止审查,如书面声明撤回或逾期未缴费,使申请失效
专利撤回的定义
专利撤回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应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终止正在审查或已授权的专利的法律程序,其核心目的是提前结束专利的审查流程或终止专利权的效力,使该专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专利撤回的常见原因
原因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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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维护成本 | 授权后需缴纳年费,若技术不再使用,撤回可节省费用。 |
技术更新迭代 | 原专利技术被新技术替代,继续维持专利权意义不大。 |
避免侵权纠纷 | 发现专利存在侵权风险,主动撤回以避免法律争议。 |
审查过程问题 | 专利申请被驳回风险高,主动撤回可保留技术秘密(如转为商业秘密)。 |
战略调整 | 企业业务方向变化,不再需要该专利。 |
专利撤回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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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撤回
- 适用阶段:专利申请审查期间或授权后。
- 流程:申请人提交书面撤回请求,说明理由,经专利局审核后生效。
- 特点:可随时发起,不可逆(撤回后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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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撤回(被动撤回)
- 适用情形: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某些法定程序(如未按期缴纳年费、未答复审查意见等)。
- 后果:专利局直接终止审查或专利权,通常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救(如补缴费用)。
专利撤回的流程
步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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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提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撤回声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原申请号或专利号等。 |
提交请求 | 通过专利局电子系统或窗口递交,需由全体申请人签字(企业需加盖公章)。 |
形式审查 | 专利局核对文件完整性及申请人资格,通常不实质审查撤回理由。 |
生效时间 | 撤回请求自专利局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进入公有领域。 |
专利撤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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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终止
- 专利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他人可自由实施该技术。
- 已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需协商解除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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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恢复性
主动撤回后,原申请案或专利权无法恢复(视为撤回的部分情况可补救,如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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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限制
- 若撤回的是已公开的专利申请,后续重新申请同一技术可能因丧失新颖性被驳回。
- 建议间隔至少18个月(根据《专利法》新颖性规定)。
专利撤回与专利放弃的区别
对比项 | 专利撤回 | 专利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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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条件 | 申请人主动申请 | 未缴年费、声明放弃或期限届满未续费 |
法律后果 | 立即终止审查或效力 | 专利权自放弃之日起终止 |
是否可逆 | 不可恢复 | 部分情况可补救(如补缴费用) |
技术公开性 | 已公开的专利申请进入公有领域 | 同上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撤回后,能否重新申请同一技术?
解答:
- 若原专利申请已公开(如进入实质审查或授权后撤回),重新申请会因技术丧失新颖性被驳回。
- 若原申请未公开(如初审阶段撤回),可重新申请,但需注意后续公开时间对新颖性的影响。
问题2:视为撤回的专利还能恢复吗?
解答:
- 因未缴年费视为撤回:在滞纳期内补缴费用及滞纳金,可恢复专利权。
- 因未答复审查意见视为撤回:一般不可恢复,需重新申请(视具体国家/地区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