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面仪商标属于第9类(科学仪器)或第10类(医疗器械),具体需结合产品功能确定。
洗面仪商标所属的类目主要取决于其具体功能和用途,以下是详细说明:
核心类目:第9类(电子电器设备)
洗面仪若属于电子美容仪器(如电动振动、声波清洁等功能),通常归类于第9类,具体涵盖:
- 第9类:个人用防雾霾口罩、防晒用具、个人护理器具(如电动洗脸仪)、按摩器械等。
关联类目:第3类(化妆品及相关制品)
若洗面仪涉及与化妆品结合使用(如配套洁面乳、护肤产品),或宣传为“美容护肤工具”,可能需额外覆盖:
- 第3类:洗面奶、去污剂、美容面膜等梳洗用制剂。
其他潜在类目
- 第8类:若洗面仪包含非电动金属工具(如手动刷头配件),可考虑注册第8类(手工操作的手工具)。
- 第44类:若涉及美容服务(如洗面仪搭配美容院护理),需覆盖第44类(美容服务)。
注意事项
- 功能决定类目:需明确洗面仪是独立电子产品还是化妆品附件,单纯物理清洁的电子仪器归第9类;若结合化学制剂(如配套洁面泡沫),需额外覆盖第3类。
- 多类别联合注册:为防止类似商标被抢注,建议同时申请第9类(设备)、第3类(护肤品)、第44类(服务)。
- 规避风险:第3类不含药物的化妆品,若产品宣称“治疗痤疮”等医疗功效,则需转入第5类(医药品)。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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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洗面仪配套的洁面乳应注册哪一类?
解答:洁面乳属于化妆品,应注册第3类,若与洗面仪组合销售,建议同时注册第3类和第9类,避免品牌混淆。 -
问题:洗面仪的广告宣传语涉及“医美级护肤”,是否需要额外注册?
解答:若宣传语暗示医疗效果(如“祛痘”“修复屏障”),需纳入第5类(医药品)并取得相应资质,否则可能被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