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费通常计入“无形资产”科目,若金额较小可简化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商标评审费的性质与定义
商标评审费是指企业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因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无效宣告等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缴纳的行政规费,该费用属于企业为取得或维护商标专用权而发生的必要支出,具有明确的行政收费属性。
会计处理方式
情形 | 会计科目归属 | 说明 |
---|---|---|
商标注册成功 | 无形资产(商标权)成本 | 评审费与注册费共同构成商标权的初始确认成本。 |
商标注册失败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研发相关商标) | 若商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可计入研发费用;否则作为管理费用。 |
已注册商标的评审费 | 管理费用(如异议答辩、无效宣告) | 维护现有商标权益的费用,通常费用化处理。 |
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直接归属于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支出应资本化。
- 若商标与研发项目绑定(如新药、新技术的专属商标),评审费可计入研发支出并加计扣除。
税务处理要点
项目 | 处理方式 | 政策依据 |
---|---|---|
企业所得税 | 可税前扣除(需取得财政票据)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行政规费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 |
增值税 | 不属于应税行为,无进项税额 | 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需满足研发相关性条件 | 若商标用于研发项目,评审费可归集至研发费用并享受加计扣除(税务总局2021年第15号公告)。 |
实务操作示例
案例1:某企业申请药品专利时同步注册专属商标,后因驳回复审支付评审费500元。
- 会计处理: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最终转入无形资产成本。
- 税务处理:凭财政票据全额税前扣除,并按研发费用加计75%扣除。
案例2:某企业因商标被异议申请答辩,支付评审费1000元。
- 会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商标事务”。
- 税务处理:凭财政票据直接税前扣除。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评审费能否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解答:
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 商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如专属于某研发项目的标识);
- 评审费单独归集或合理分摊至研发项目。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问题2:商标注册失败后,已支付的评审费如何入账?
解答:
- 若商标与研发无关:计入“管理费用—商标事务”;
- 若与研发相关:计入“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
- 资本化失败的评审费不得转入无形资产成本,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