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类商标主要涵盖啤酒、矿泉水、汽水等无酒精饮料,涉及非医用营养制剂,不含酒精成分的
32类商标的定义与范围
32类商标属于《尼斯分类》中的商品类别,主要涵盖不含酒精的饮料及相关产品,根据国际通用的商标分类标准(尼斯协定),商标共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1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45类为服务类别。第32类的具体范围如下:
核心商品类别
序号 | 具体商品示例 | 说明 |
---|---|---|
1 | 无酒精饮料(如矿泉水、苏打水) | 包括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饮用水 |
2 | 果汁(未经发酵的天然或人造果汁) | 如橙汁、苹果汁、混合果蔬汁等 |
3 | 糖浆及其他无酒精饮品 | 如能量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 |
4 | 豆类饮料(如豆浆、豆奶) | 以大豆、花生等为原料的饮品 |
5 | 乳酸饮料(如酸奶饮品、益生菌饮料) | 需区分于乳制品(牛奶属第29类) |
排除范围
- 含酒精的饮料(如啤酒、葡萄酒)属于第33类。
- 固体饮料(如咖啡粉、茶粉)通常属于第30类(食品调料)。
32类商标的典型应用场景
- 饮料生产企业:生产矿泉水、果汁、茶饮、功能饮料的品牌需注册32类。
- 餐饮服务关联:餐厅自创的饮料品牌(如特色柠檬水)需保护32类商标。
- 跨界联名产品:例如服装品牌推出联名瓶装水,需覆盖32类以避免侵权。
注册32类商标的意义
重要性 | 说明 |
---|---|
品牌保护 | 防止他人抢注相同或相似名称,导致市场混淆(如“农夫山泉”需注册32类)。 |
业务拓展 | 若未来计划推出新口味饮料,提前注册可覆盖全品类。 |
法律风险规避 | 避免因未注册商标被起诉侵权,尤其针对电商平台销售的饮料产品。 |
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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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含酒精饮料归入32类:
- 含酒精度数≥0.5%的饮料(如啤酒、预调酒)属于第33类,需单独注册。
- 示例:某品牌推出“低度气泡茶”,若酒精含量<0.5%,则属于32类;若含5%酒精,则归3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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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关联类别保护:
- 饮料包装(瓶身设计)需注册第21类(容器)或第35类(广告销售)。
- 功能性饮料配方可能涉及第5类(医药)(如添加维生素)。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32类与33类商标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解答:
- 32类:针对不含酒精的饮料(如矿泉水、果汁、苏打水)。
- 33类:针对含酒精的饮料(如啤酒、葡萄酒、威士忌)。
- 关键区分点:是否含有酒精成分(即使微量酒精也可能影响分类)。
问题2:注册32类商标时,是否需要同时申请其他类别?
解答:
建议根据业务需求组合注册:
- 核心类别:32类(饮料产品本身)。
- 关联类别:
- 第21类:饮料容器(如瓶子、杯盖)。
- 第35类:广告宣传、电商销售。
- 第43类:餐饮服务(如奶茶店、咖啡馆)。
- 示例:某果汁品牌若计划开设线下门店,需额外注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