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审查期间,针对原申请中符合单一性要求的多个发明,可在收到授权通知前提出
分案申请的定义与法律依据
分案申请是指将原专利申请中包含的多项发明创造拆分为多个独立的专利申请的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分案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 原申请符合单一性要求:若原申请包含多项不具备单一性的发明创造(如并列技术方案),审查员可要求分案;
- 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范围:分案后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内容需完全包含在原申请文件中。
必须分案的情形
触发条件 | 说明 |
---|---|
审查员指出缺乏单一性 | 若审查员认为原申请包含多个类型或领域的发明(如产品+方法),会发出分案通知。 |
母案因分案被驳回 | 若母案因分案导致权利要求不完整(如剩余权利要求无法成立),需进一步分案。 |
示例:
原申请包含“一种手机”和“该手机的制造方法”两项发明,审查员认为二者属于不同类别,要求将“制造方法”分案,否则母案将被驳回。
可自主选择分案的情形
场景 | 操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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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前主动分案 | 若申请人认为原申请中部分技术方案更易授权或商业化,可主动拆分(需在收到审查意见前)。 |
避免超范围修改 | 若母案需通过删除某些技术特征来克服缺陷,可将删除部分作为分案申请保留。 |
示例:
原申请描述“A化合物及其制药用途”,审查员指出用途部分缺乏创造性,申请人可将“A化合物”作为母案,将“制药用途”分案,避免母案被全部驳回。
分案申请的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
- 被动分案:需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指定期限内(通常为12个月)提交;
- 主动分案:建议在实质审查前完成,避免审查员质疑分案动机。
- 次数限制:一般仅允许1次分案,除非审查员明确要求多次分案(罕见)。
- 法律效力: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但母案与分案视为独立申请,需分别缴纳费用。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分案申请被驳回后,还能再次分案吗?
解答:原则上分案仅限1次,若母案因分案被驳回且无其他补救途径,通常不可再次分案,需通过新申请重新布局。
问题2:分案申请是否影响母案的审查进度?
解答:是,分案后,审查员可能暂停母案审查,直至分案申请被处理,建议提前评估分案必要性,避免延误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