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应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提出,逾期则无法
商标异议提出的阶段及流程详解
商标注册流程与异议提出的关键节点
商标注册全流程通常分为以下阶段:
- 申请提交: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 形式审查:审核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格式要求(约12个月)。
- 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现有商标冲突等(约69个月)。
- 初审公告:通过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中公开该商标信息,进入 3个月公告期。
- 注册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正式注册并公告。
异议提出阶段:仅在 初审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可提出异议,若错过此阶段,商标将自动进入注册流程,后续只能通过“无效宣告”程序挑战(需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与异议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 异议主体: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
- 异议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理由类型 | 具体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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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绝对禁止条款 | 侵犯国旗/国徽、缺乏显著特征、误导公众等(如“红旗”牌汽车不能注册为食品商标) |
|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 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近似(如“华为”与“华为单位”)、侵害姓名权/著作权等 |
| 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 | 恶意抢注他人已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如“老干妈”被抢注为其他类别) |
|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 以不正当手段囤积商标、攀附他人商誉等(如注册“腾讯小马哥”商标) |
异议申请材料与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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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异议申请书(官方表格);
- 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需营业执照,个人需身份证);
- 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据、侵权对比图、合同协议等);
-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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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 受理:商标局收到材料后形式审查,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答辩:被异议人收到通知后30日内可提交答辩材料。
- 审理:商标局或评审委员会根据双方证据作出裁定(约1218个月)。
- 结果:
- 异议成立:商标不予注册;
- 异议不成立:商标继续注册。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错过初审公告期的异议期,还能阻止商标注册吗?
解答:
- 不能通过异议程序,但可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驰名商标不受时限限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无效宣告”,需证明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或损害他人权益。
- 例外:若商标属于“恶意注册”且侵犯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即使超过5年仍可能被宣告无效。
问题2:异议申请被驳回后,还能再次提出异议吗?
解答:
- 同一事实和理由不可重复提出异议,若对裁定结果不服,可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新证据或新理由:若发现被异议商标在后续使用中出现新的违法情形(如变成通用名称),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