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群组及对应商品明细
群组 | 商品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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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 |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
3002 | 茶、茶饮料 |
3003 | 糖(如白糖、红糖、冰糖等) |
3004 | 糖果、南糖等甜食 |
3005 |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
3006 | 面包、糕点 |
3007 | 包子、寿司等方便食品 |
3008 |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
3009 | 面条及米面制品 |
3010 | 谷物膨化食品 |
3011 |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
3012 |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
3013 | 食用冰、冰制品 |
3014 | 食盐 |
3015 | 酱油、醋 |
3016 |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
3017 | 酵母 |
3018 | 食用香精、香料 |
3019 | 单一商品(如预制谷蛋白、嫩肉剂等) |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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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涵盖咖啡粉、咖啡豆、茶叶、茶包、可可粉及咖啡和茶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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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食用淀粉和西米:包括大米、小米、糯米等米类食品,以及食用淀粉和西米等淀粉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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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和谷类制品:如小麦粉、玉米粉等面粉类产品,以及由谷物制成的面条、面包、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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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糕点和甜食:各种面包、糕点、饼干、糖果等甜食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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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制食品:冰淇淋、雪糕等冰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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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蜂蜜、糖浆:白糖、红糖、冰糖等糖类产品,以及蜂蜜和糖浆等甜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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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酵母、发酵粉:用于烘焙面包、糕点等食品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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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各种调味品,用于增加食品的口感和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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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用香料:各种香料和调味品,用于烹饪和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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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冰:指用于饮用的冰块。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十类尤其不包括某些植物类食品(需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非食用防腐盐(属于第一类)、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属于第五类)、婴儿食品(属于第五类)、膳食补充剂(属于第五类)、未加工的谷物(属于第三十一类)以及动物饲料(属于第三十一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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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商标第30类是否包括所有类型的食品? 解答:不是,商标第30类主要涵盖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但不包括某些植物类食品(需查阅具体分类)、非食用防腐盐、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膳食补充剂、未加工的谷物以及动物饲料等,这些分别属于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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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果我想注册一个关于调味品的商标,应该选择哪个类别? 解答:如果您想注册一个关于调味品的商标,如食盐、芥末、醋、沙司等,应选择商标第30类,这类商品明确包含在第30类的群组中,特别是群组3014(食盐)、群组3015(酱油、醋)和群组3016(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