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商标主要包括药品、医用制剂、卫生用品及相关营养品等
5类商标是医药类商标,在《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中,第5类主要包含药品、医用制剂及相关产品等,以下是详细介绍:
具体商品范围
群组编号 | 群组名称 | 涵盖商品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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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 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 西药、中药成药、药酒、消毒剂(如酒精、碘伏)等。 |
0502 | 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 | 维生素片、蛋白质粉、婴儿配方奶粉、医用营养饮料等。 |
0503 | 净化制剂 | 空气净化剂、水净化剂等。 |
0504 | 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 兽用药品、宠物营养膏等。 |
0505 | 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 杀虫喷雾、除草剂、灭鼠药等。 |
0506 | 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 医用口罩、纱布、创可贴、医用保健袋等。 |
0507 | 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 补牙材料、牙科填充物等。 |
0508 | 单一商品 | 如宠物尿布等特定商品。 |
包含与排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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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含药物的洗发水、牙膏、肥皂;婴儿和失禁者用尿布;非人用除臭剂;医用卷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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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梳妆用不含药物的卫生制剂(第三类);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第三类);矫形用绷带(第十类);非医用代餐物(如高蛋白谷物棒归入第三十类)。
注册意义
第5类商标覆盖的产品与人体健康直接相关,注册此类商标需严格遵守法规,例如药品需提供注册证,医疗器械需审批证明,企业申请时需明确商品所属群组,避免因分类错误导致保护缺失。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第5类商标是否包括所有医疗器械?
解答:不包括,第5类主要涵盖医用卫生制剂、消毒剂等,而手术器械、医疗设备等通常属于第10类(医疗器械),需根据具体产品功能判断类别。
问题2:膳食补充剂和普通食品如何区分归类?
解答:若为医用或明确标注膳食补充功能(如维生素片),归入第5类;若为普通食品(如高蛋白零食),则属于第29类或第30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