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属于第21类,群组为2105茶具、酒具、咖啡具和饮用器具
核心类别
群组 | 小项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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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类 | 2101 厨房器具 | 杯、纸或塑料杯、日用搪瓷塑料器皿(包括盆、碗、盘、壶、杯) |
2105 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用器具 | 茶具(餐具)、带手柄的马克杯、水杯、饮水玻璃杯、香槟酒杯、咖啡杯、茶杯 |
关联类别
类别 | 说明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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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类 | 纸制品及办公用品 | 茶杯纸杯套、纸盖、礼品包装盒 |
第30类 | 食品饮料 | 若茶杯附带茶叶或其他饮品,需注册此类 |
第35类 | 广告销售 | 茶杯的销售、市场推广、商业管理等相关服务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茶杯作为礼品销售,是否需要额外注册其他类别?
答:是的,若茶杯作为礼品或纪念品销售,可能涉及第16类(纸制品及办公用品,如包装材料)或第35类(广告销售及商业管理,如推广服务),建议根据具体用途扩展注册类别。
问题2:茶杯商标设计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限制?
答:茶杯商标设计需符合《商标法》规定,
- 不得含有国家标志、民族歧视性内容;
- 避免夸大宣传或欺骗性描述(如“最高品质”);
- 需考虑文化差异(如某些符号可能在不同地区有负面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