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特点
(一)保护对象独特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即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它不像发明专利侧重于技术方案的创新,也不同于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结构和功能的改进,而是聚焦于产品的视觉美感和独特外观,一款造型新颖的灯具,其独特的灯罩形状、精美的花纹以及和谐的色彩搭配都可以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要素。
(二)创新性要求
- 新颖性
外观设计专利要求该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没有同样的设计,这意味着设计师需要创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外观样式,如果市场上已经存在一款圆形表盘、三根指针且表带为普通皮质的手表外观设计,那么后续设计的手表若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该已有设计相同或相似,就缺乏新颖性,难以获得专利授权。
- 创造性
与现有设计相比,外观设计专利应具有明显区别,且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这种区别能够产生显著的视觉差异和独特的视觉效果,在手机外观设计中,将摄像头的排列方式从传统的左上角竖排改为环形分布在手机背部中央,同时搭配独特的配色方案,使手机在整体外观上与现有产品有明显不同,就可能具备创造性。
- 实用性
外观设计必须应用于具体的产品上,并且该产品能够通过工业方法制造出来,一个设计精美的虚拟电子产品外观概念图,如果不能实际生产出对应的产品,就无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而像一款具有独特外观的家具设计,能够通过现有的木工工艺制作出来,就满足实用性要求。
(三)保护期限与范围
- 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这十五年期间,专利权人享有对该外观设计的独占权,可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这意味着判断是否侵权主要依据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图片或照片中所示产品的外观是否相同或近似,且这种判断是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如果专利图片展示的是一款陶瓷花瓶,其形状为细长颈、圆润腹部和喇叭形开口,表面有青花图案,那么在判断侵权时,就看被控侵权的花瓶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与该专利花瓶相似,包括形状、图案和色彩等方面。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 专利申请书
需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发明创造名称(应准确反映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和设计特点)、申请类型等内容,申请人为某家居用品公司,申请一款沙发的外观设计专利,发明创造名称可写为“[品牌名]沙发外观设计”。
- 图片或照片
应当提供六面视图(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这些视图要清晰、准确地展示产品的外观设计特征,包括形状、图案、色彩等细节,如果产品有特殊结构或设计要点,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局部放大图或展开图等,对于一款带有复杂雕刻图案的衣柜,除了常规视图外,还需对雕刻部分进行特写拍摄,以清晰展示图案细节。
- 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应对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设计要点、用途等信息,说明该沙发外观设计的独特之处在于靠背的弧形设计和特殊的面料纹理,以及该沙发适用于家庭客厅等用途。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或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申请方便快捷,能及时收到受理通知;窗口提交则可以直接咨询工作人员相关问题,提交申请后,专利局会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图片或照片是否清晰完整等。
(三)初步审查
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文件的形式、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费用缴纳情况,以及外观设计是否符合基本授权条件等,如果申请文件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要求,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四)授权与公告
如果申请通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专利局会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同时在官方公报上公告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信息,包括专利号、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授权公告日等,申请人正式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以行使相关权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价值体现
(一)商业价值
- 提升产品竞争力
独特的外观设计可以使产品在市场上脱颖而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苹果公司的产品以其简洁、时尚的外观设计而闻名,iPhone手机的外观设计不仅在功能上满足用户需求,其精致的外观更是成为众多消费者选择它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种独特的外观设计帮助苹果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 品牌塑造
长期保持独特且高质量的外观设计有助于塑造品牌形象,可口可乐的瓶身设计历经多年演变但仍保留了一些经典元素,其独特的曲线和标志性的红色配色已经成为品牌的重要象征之一,消费者看到这种熟悉的外观设计就能联想到可口可乐品牌及其所代表的文化内涵,从而增强品牌的忠诚度和辨识度。
(二)经济价值
- 许可与转让
外观设计专利所有人可以将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收取许可费用;也可以将专利转让给他人,获得转让收益,一些汽车制造商会将自己的汽车外观设计方案许可给其他汽车厂商使用,或者将某些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转让给其他企业,从而实现专利的经济价值最大化。
- 增加企业资产
外观设计专利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在企业的资产评估中增加企业的资产价值,这对于企业的融资、并购等商业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时,拥有较多有价值的外观设计专利可以提升企业的估值,吸引更多的投资;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外观设计专利也可以作为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进行评估和交易。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解答:
- 保护对象:版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包括小说、绘画、音乐、软件等;而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即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一幅绘画作品受版权保护,但如果将其图案应用到某个产品上形成独特的外观设计,这个外观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 保护期限: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版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则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取得方式:版权是自动取得,无需履行任何手续;而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经过申请、审查等程序才能获得授权。
问题2:如何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构成近似侵权?
解答:
- 整体观察:判断时应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对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整体观察,看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相同或近似,两款手机如果整体形状、屏幕占比、按键布局等都非常相似,就容易被认为是近似的。
- 综合判断:要考虑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等多个因素,如果被控侵权产品只是在局部细节上与专利产品有微小差异,但整体视觉效果相似,也可能构成侵权,一款椅子的靠背形状略有不同,但整体造型风格、坐垫形状和扶手设计等都与专利椅子非常相似,那么可能会被判定为侵权。
- 创新设计空间:对于同类产品来说,如果设计空间较大(即有多种可能的设计方式),那么判断侵权时对相似性的要求相对较高;如果设计空间较小(如一些简单形状的产品),则相似性要求相对较低,对于简单的方形盒子类产品,外观差异较小可能就构成侵权;而对于造型复杂多变的时尚服装类产品,判断侵权时对相似程度的要求会相对宽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