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管理细则

注册原则
1 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即对同一商标,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人享有优先权。
2 商标注册遵循自愿原则,即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
3 商标注册遵循公平原则,即商标注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注册主体
1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2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注册程序
1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商标图样;
(4)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3 受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对初步审查合格的商标,予以公告。
4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注册期限
1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
2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注册费用
1 商标注册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公告费和注册费。
2 商标注册费用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

异议与撤销
1 对初步审查合格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2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撤销。
相关问答FAQs
Q1:商标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A1:商标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商标图样以及委托代理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Q2: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
A2: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