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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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流氓兔(也被称为“矇矇兔”或“贱兔”) |
英文名称 | Mashimaro |
创作者 | 韩国的金在仁先生 |
创作时间 | 1999年 |
形象特点 | 胖嘟嘟的脸,从没睡醒过的眼睛,短短的腿,调皮而又带戏谑的个性 |
传播方式 | 最初通过网络传播,后风靡全球 |
商标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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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况:韩国麻希玛柔娱乐有限公司曾于2002年7月申请在中国注册“流氓兔”中文商标,但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拒绝,商评委认为,“流氓兔”一词易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消费者的是非观念产生误导,从而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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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麻希玛柔公司不服商评委的决定,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法院最终支持了商标评审委的意见,维持了关于“流氓兔”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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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发展:2010年,宝派控股有限公司成功收购MASHIMARO流氓兔在大中国区(含香港、澳门)的永久商标使用权及独占著作权商品化授权,这意味着流氓兔品牌授权业务在大中国区正式启动。
商标使用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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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虽然“流氓兔”商标在注册上遇到了挫折,但带有“流氓兔”文字及图形的产品在市场上广泛销售,如玩具、服装、鞋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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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影响:流氓兔以其独特的形象和个性受到广大青少年的喜爱,成为中国80后、90后、00后三代人熟知的卡通明星,其FLASH动画在网络上转载次数多达几十亿次,人气指数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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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形象:尽管“流氓兔”中的“流氓”一词可能引发一些争议,但其整体形象是积极、可爱且富有个性的,这种反差使得流氓兔更加具有吸引力和话题性。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为什么“流氓兔”商标在注册时会被拒绝?
解答:因为“流氓兔”一词中的“流氓”容易让社会公众联想到不良行为,可能对青少年消费者的是非观念产生误导,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问题二:流氓兔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如何?
解答:流氓兔在市场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其独特的形象和个性受到广大青少年的喜爱,成为中国知名的卡通明星之一,尽管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了挫折,但带有“流氓兔”文字及图形的产品在市场上仍然广泛销售,并且拥有大量的忠实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