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还有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翻译权等
软件著作权的定义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和一般的文学作品著作权类似,不过针对的是计算机软件这一特殊的智力创作成果,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等,这些软件的表达形式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软件中所包含的思想、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等则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主体
权利主体类型 |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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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者 | 即实际进行软件代码编写等创作活动的个人或团队,如果是个人独立开发完成软件,那么该个人就是软件著作权的原始主体;若是多个开发人员共同合作完成一个软件项目,根据合作的情况(如是否有合作协议等),可能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或者按照约定确定著作权归属。 |
用人单位 | 在很多情况下,员工是在职期间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开发的软件,若无特殊约定,除署名权外,软件著作权一般归用人单位所有,某公司安排其技术团队开发一款企业内部管理系统,该团队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利用公司资源开发的软件,著作权通常属于公司。 |
受让者 | 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软件著作权的主体,甲公司开发了一款软件,后来将该软件著作权转让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就成为新的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行使相应权利。 |
继承人 | 当软件著作权人为自然人时,在其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但人身权(如署名权)不能继承,只能由继承人保护其不受侵害。 |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一)人身权利
-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开发者可以选择在合适的时间、通过合适的渠道(如软件发布会、应用商店上架等)首次向社会公开其软件,也可以选择暂时不发表,将软件作为内部使用或保密状态。
- 署名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这可以是开发者的真实姓名、笔名或者单位名称等,在软件的启动界面、关于页面等显著位置显示开发者的署名信息,并且这种署名应当能清晰地表明创作者与作品的关系。
- 修改权: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软件作品的权利,开发者有权对自己开发的软件进行功能完善、错误修正等修改操作,同时也可以通过许可协议等方式允许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对软件进行修改,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软件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意味着其他人不能对软件进行恶意的改动,导致软件的功能、表达形式等被破坏或者误导用户对软件的认知,损害开发者的声誉等情况发生。
(二)财产权利
-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软件开发商可以批量复制软件安装光盘用于销售,或者授权其他正规渠道进行软件副本的制作和分发,但未经授权的复制行为属于侵权。
- 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像软件公司通过实体店铺销售软件光盘、在官方商城线上售卖软件激活码等行为都是在行使发行权,而且发行的对象是面向不特定的公众群体。
-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不过在现实中,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出租,在很多情况下受到一定限制,因为软件本身的特性使得频繁出租可能影响软件的正常销售和市场秩序,但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和授权条件,也是可以进行合理出租操作的。
-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今常见的各类软件应用商店、云存储服务中允许用户下载软件等行为都涉及到这一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与这些平台合作或者自行搭建网络传播渠道来实现软件的传播并获得收益。
- 翻译权:将原软件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比如把一款中文界面的软件翻译成英文版本以便在国际市场上推广销售,这就需要行使翻译权,并且翻译后的版本同样受到著作权保护。
- 汇编权:将软件作品或者软件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一些软件合集、工具包等可能会整合多个不同功能的软件模块,在经过合法授权并合理汇编的情况下形成一个新的具有综合功能的软件产品,汇编者对此汇编作品享有相应的著作权,但同时要尊重原软件作品的著作权。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是一个兜底条款,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利用软件的方式和对应的权利,这些未明确列举但理应属于著作权人的权利也涵盖在此范围内,以确保对软件著作权人权益的全面保护。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 自然人作品:对于自然人创作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某软件开发者在2020年去世,那么其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到2070年12月31日为止,在此期间他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软件受保护的权利内容。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如果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一直未发表,那么保护期为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比如一家公司在2010年开发完成一款软件并在当年发表,那这款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到2060年结束;若该公司开发的另一款软件直到2025年才首次发表,之前一直处于未发表状态,那它的保护期从2010年开始算到2060年结束。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 登记的作用: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著作权产生的必备条件,但它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权利归属的一种初步证明,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帮助著作权人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未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但登记后在举证等方面更具优势,对于部分享受国家相关政策优惠(如税收优惠、项目申报等)的情况,往往要求软件已经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 登记的流程:一般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如源代码、说明书等)、身份证明等,然后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者地方的版权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经过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审核过程中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软件的独创性等进行核查。
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认定
- 未经授权的复制行为:如果他人擅自复制软件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且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一些小型的软件下载站点未经授权提供热门付费软件的免费下载链接,让用户可以获取软件的复制件,这就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等相关权利。
- 修改软件并传播:对软件进行未经许可的修改,改变了软件原本的功能、表达形式等,并且还将修改后的软件进行传播,破坏了软件的完整性,侵犯了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比如某个人对一款商业游戏软件进行私自篡改,添加了一些作弊功能后在网上传播,就属于侵权行为。
- 商业性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在商业活动中,比如企业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用于生产经营、盈利目的,即使是内部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例如某公司在自己的办公电脑上安装了盗版的办公软件套件,用于日常文案处理等工作,这就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相关财产权利。
常见问题与解答
个人开发的免费开源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答:个人开发的免费开源软件,其著作权通常仍归属于开发者个人,不过开源软件遵循特定的开源协议,如GPL(通用公共许可证)、MIT许可证等,不同的开源协议规定了不同的使用、修改和再分发规则,在GPL协议下,任何基于该开源软件进行修改和再发布的衍生作品也必须采用同样的开源协议,保证代码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但开发者依然保留原始的著作权相关权益,只是通过协议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和传播软件。
如何判断一个软件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软件著作权?
答:首先看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比如是否未经同意复制了软件的全部或关键部分代码、是否对软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后传播、是否用于商业盈利目的而未获得许可等,其次对比两个软件之间的相似性,不仅仅是代码层面的相似,还包括软件的功能架构、用户界面布局等方面,如果存在高度相似且无法合理解释为独立创作等情况,就有可能构成侵权,同时还要参考具体的软件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开源协议(如果涉及开源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