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作商标因《商标法》生效前已使用,且为驰名商标,具特殊历史背景与影响力
可以是商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历史因素
- 早期注册:青岛啤酒的商标注册始于民国时期,1948年“青岛啤酒”商标在国民政府商标局获得注册,当时商标法的使用不够规范,且该商标在申请注册前已使用一定年限,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知名度和认可度。
- 持续使用与传承:从那时起,青岛啤酒品牌不断发展和传承,其商标也持续使用并进行了多次优化升级,如1950年初使用的是“灯塔”商标,后来在香港商人建议下改为栈桥回澜阁图案,并在1958年于中国香港注册,之后还开启了国际注册之路,在国内也于1978年完成了文字、图形和英文组合商标的注册。
驰名商标认定
- 强大的品牌影响力:青岛啤酒在1991年入选首届中国驰名商标,之后行销各国,在国际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驰名商标申请认定和保护规定,即使其商标包含地名等元素,也可以获得特殊保护和注册认可。
商标构成要素及含义
- 整体标识的独特性:青岛啤酒的商标并非单纯由“青岛”二字构成,而是由图形、中文、字母等多个要素组成,其突出的标志有栈桥回澜阁图案、英文“TSINGTAO”等,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一个具有独特识别性的商标整体,而非仅仅依赖“青岛”这一地名。
- 地名的其他含义或象征意义:“青岛”作为一个地名,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该产品的产地特色、酿造工艺传统以及独特的地域文化等因素,使得消费者在看到“青岛”商标时,能够联想到青岛啤酒所具有的特定品质和风味,从而赋予了该地名在商标语境下的特殊含义。
特殊情况与政策考量
- 地方经济发展与品牌带动作用:像青岛啤酒这样的品牌,往往是当地政府带领当地人民致富的重要产品,对当地经济发展、就业等方面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受到政策的支持和保护,以维护品牌的持续发展和地方经济的利益。
相关案例对比分析
品牌名称 | 是否含有地名 | 注册情况及原因 |
---|---|---|
青岛啤酒 | 是 | 可以注册,因历史原因、驰名商标认定、商标整体独特性等因素 |
茅台 | 否(虽产于茅台镇,但商标名非直接地名) | 正常注册,无地名限制问题,其品牌价值主要源于自身酿造工艺和品质 |
西湖龙井 | 是(含“西湖”地名) | 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明茶叶的特定产地和品质,符合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例外规定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除了青岛啤酒,还有哪些含有地名的商标可以获得注册? 解答:一些含有地名的商标如果符合特定条件也可以获得注册,比如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像“凤凰”既是地名也是一种神话中的鸟类,可作为商标;或者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如“西湖龙井”,“西湖”表明茶叶产地,属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还有一些历史悠久且在《商标法》生效前就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含地名商标,也可能被保留下来继续有效。
问题2:如果现在新申请一个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有可能成功吗? 解答:一般情况下很难成功,根据现行《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不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单纯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新申请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通常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