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负责审查、公告及核准注册等流程
负责批准商标的单位
在我国,商标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是专门负责商标注册的政府机构,其前身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8年3月改称现名。
商标注册的具体流程
步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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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同样有资格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
审查 | 商标局负责审查商标注册的申请,包括检查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其他已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等。 |
初步审定并公告 |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
核准注册 |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予以核准注册;虽有人提出异议,但经商标局审查,作出异议不能成立的裁定时,商标局也应予核准注册。 |
颁发证书 | 一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将商标登记于《商标注册证》,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怎么办?
解答:当事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二:商标注册成功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解答:商标注册成功后,注册人应妥善保管《商标注册证》,不得擅自转让,不得遗失、涂改和损坏,涂改无效;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商标局声明,并申请补发,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