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需准备注销申请书、专利证书原件等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发布公告
专利注销手续详解
专利注销的概念
专利注销是指专利权在有效期内因特定原因提前终止其法律效力的行为,这可能导致专利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他人可自由使用该专利技术。
专利注销的情形
情形 |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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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缴纳年费 | 专利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年费,且在滞纳期内仍未补缴,专利可能会被注销,发明专利年费一般在申请日起几年后开始逐年缴纳,若错过缴费期限又无正当理由,就可能面临此情况。 |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 | 专利权人出于自身战略调整、技术更新换代等原因,主动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从而注销专利,比如企业研发出更先进的技术,认为原有专利已无继续维持的必要。 |
专利无效宣告 | 他人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后,认定该专利自始不符合授权条件,从而宣告专利无效,导致专利注销,专利在创新性方面存在缺陷,被竞争对手成功挑战其有效性。 |
专利注销的手续
(一)因未缴年费导致的注销手续
- 确认欠费情况:专利权人收到专利管理部门发出的缴费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欠费金额、缴费期限等信息,若对欠费情况有疑问,可及时与专利管理部门联系核实。
- 补缴年费及滞纳金(如有):在规定的滞纳期内,专利权人可尽快补缴年费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通常按照逾期时间及一定比例收取,逾期半年未缴费,可能需要缴纳年费的一定比例作为滞纳金。
- 恢复权利申请(可选):如果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错过缴费期限,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恢复权利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自然灾害证明、医院病历等,同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若恢复权利申请获得批准,专利可恢复正常状态;若未获批准,专利将被注销。
(二)专利权人主动放弃的注销手续
- 提交放弃声明:专利权人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应专利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声明中应明确专利的基本信息,如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申请人等,并表明自愿放弃专利权的意愿,声明需由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专利权人,需全体共同签署。
- 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专利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原件等,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如专利登记费等。
(三)专利无效宣告导致的注销手续
- 收到无效宣告请求通知:当他人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专利权人会收到专利管理部门发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及相关文件。
- 答辩(可选):专利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针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答辩,阐述专利的有效性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专利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审查。
- 等待审查结果:专利管理部门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组织双方进行口头审理(如有需要),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若决定宣告专利无效,专利将被注销。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注销后,之前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如何处理? 解答:专利注销后,原专利许可合同将无法继续履行,一般情况下,许可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返还许可费用等,被许可方应停止使用该专利技术,以免构成侵权行为,若双方对后续事宜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问题2:专利注销后,是否可以重新申请相同或类似的专利? 解答:专利注销后,理论上可以重新申请相同或类似的专利,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申请的专利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授权条件,如果之前的专利注销是因为技术已被公开或属于现有技术,那么重新申请时可能会因缺乏新颖性而被驳回,重新申请的专利在内容上应与之前有实质区别,不能仅仅是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