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品牌收到的款项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涉及税费需按规定计提。 \(\boxed{\text{
转让品牌收到的款项会计处理
会计科目归属
- 核心科目:
资产处置损益
(或营业外收入/支出
,视情况而定) - 辅助科目:
无形资产
(需转销品牌对应的账面价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具体场景分析
转让类型 | 会计处理逻辑 | 会计分录示例 |
---|---|---|
全部转让品牌所有权 | 终止确认无形资产(品牌) 收到的价款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 资产处置损益 |
借:银行存款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或借方) |
部分转让(如授权使用) | 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 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相关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摊销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
税务处理
- 增值税:按“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6%),需开具发票。
- 企业所得税:转让收益(收入净值)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可扣除净值(原值摊销)。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转让品牌时如何计算增值税?
解答:
增值税按收到的价款全额计算,税率为6%。
公式:增值税=含税价款÷(1+6%)×6%
示例:收到100万元,增值税=100万÷1.06×6%≈5.66万元,收入=100万5.66万=94.34万元。
问题2:品牌转让亏损能否税前扣除?
解答:
若转让价格低于品牌账面净值(原值累计摊销),差额形成资产处置损失,需提供合规证据(如评估报告)后,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