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案申请指将原申请中技术方案分割为独立专利申请,需在原申请提出后至授权前提出,内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范围,可主动
分案申请的定义
专利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在原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基础上,将原申请中包含的多项发明/设计内容进行分割,针对其中一项或若干项独立内容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其核心目的是解决原申请中因包含多项技术方案或设计而导致的单一性缺陷,或通过拆分优化保护范围。
分案申请的适用情形
情形 | 说明 |
---|---|
单一性缺陷 | 原申请包含多项不具备单一性的发明/设计,需通过分案保留符合要求的部分。 |
技术方案拆分 | 原申请中存在可独立实施的技术方案,分案后可分别获得授权。 |
审查意见回应 | 审查员指出原申请存在单一性问题,申请人通过分案避免驳回。 |
优化保护范围 | 将核心发明与非核心改进分开申请,提升授权率或延长保护周期。 |
分案申请的类型
主动分案
- 触发条件:申请人自主决定拆分原申请,通常在收到审查意见前主动提交。
- 特点:可灵活选择分案内容,避免后续审查风险。
被动分案
- 触发条件: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指出单一性问题,要求申请人限期分案。
- 特点:需在指定期限内(一般4个月)完成分案,逾期可能导致原申请被视为撤回。
分案申请的流程
步骤 | 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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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分案请求 | 提交分案申请书,明确分案后的新权利要求书及发明内容。 |
形式审查 | 专利局核查分案请求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如期限、文件完整性)。 |
分案处理 | 原申请保留剩余未分案内容,分案申请进入新审查流程(可能重新分配审查员)。 |
后续审查 | 分案申请独立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审查,原申请继续处理未分案部分。 |
分案申请的限制条件
-
次数限制
- 一件原申请最多可提出2次分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
- 分案后不得再次对分案申请进行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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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范围限制
- 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且不得新增未在原申请中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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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分案申请需在原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前提出,若原申请已授权,则不可再分案。
分案申请与原申请的关系
项目 | 分案申请 | 原申请 |
---|---|---|
申请日 | 沿用原申请的申请日。 | 保持原申请日不变。 |
优先权 | 可主张原申请的优先权(如原申请享有外国优先权)。 | 优先权不因分案受影响。 |
公开/授权状态 | 分案申请独立公开、审查及授权。 | 原申请继续处理未分案部分。 |
保护范围 | 分案后仅保护拆分出的特定内容。 | 原申请保留剩余内容的权益。 |
分案申请的常见问题
分案申请能否改变保护类型?
- 答案:不可以,若原申请为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必须仍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同理。
-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3条明确规定分案申请的类别应与原申请一致。
分案申请是否需要缴纳额外费用?
- 答案:是,分案申请视为新申请,需缴纳申请费、审查费等费用,金额与正常专利申请相同。
- 例外:若因审查员要求被动分案,部分国家可能减免费用(需以当地法规为准)。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分案申请的次数是否有限制?
解答:是的,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一件原申请最多可提出2次分案,且分案申请不得再次分案,原申请→第一次分案→第二次分案,共3份申请(1原+2分案)。
问题2:分案申请后,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会被修改吗?
解答: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需从原申请中拆分,但原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保持不变或调整剩余内容,原申请有A、B、C三项权利要求,分案提取A后,原申请可保留B、C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