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商标注册建议选择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中的1906小类(砖、瓦、建筑用陶瓷),同时可补充第35类(广告销售)用于
瓷砖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类别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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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类 | 建筑用陶瓷砖、地砖、墙砖、马赛克、非金属建材等 | 涵盖瓷砖产品本身,是必须注册的核心类别。 |
第35类 | 瓷砖批发、零售、连锁加盟、广告宣传、电商销售等 | 保护品牌在商业流通环节的专用权(如“XX瓷砖”旗舰店、线上推广)。 |
第40类 | 瓷砖切割、加工、定制服务 | 若涉及工厂加工或定制化服务,需补充此类。 |
关联扩展类别(根据业务需求)
类别 | 适用场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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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类 | 金属建材(如瓷砖收边条、支架等) | 若产品含金属配件,需补充保护。 |
第19类 | 其他建材(如美缝剂、粘合剂) | 若拓展配套产品,需覆盖关联商品。 |
第37类 | 瓷砖铺贴、安装服务 | 若提供施工服务,需注册此类。 |
第42类 | 瓷砖设计、研发、技术指导 | 涉及产品设计或技术研发时需考虑。 |
注册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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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注册核心类别:
- 第19类(产品)+第35类(销售)是基础组合,保障品牌在生产、销售环节的权益。
- 若自建工厂,增加第40类(加工服务);若仅代工生产,可暂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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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注册:
- 提前布局关联类别(如第6类、第19类延伸商品),避免未来被抢注。
- 若品牌名具备独特性(如“XX瓷砖”),建议全类别注册防止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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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护:
出口导向型企业需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布局目标市场(如欧盟、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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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命名技巧:
- 避免通用词汇(如“大理石瓷砖”),选择显著性强的名称(如“XX雅瓷”)。
- 中英文组合注册(如“XX Ceramics”),适配全球化需求。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瓷砖品牌是否必须注册第35类?
解答:
是,第35类保护品牌在广告、销售、电商等流通环节的专用权,若未注册,他人可合法使用相同名称进行推广(如竞品开设“XX瓷砖”专卖店),导致消费者混淆,建议与第19类同步注册。
问题2:商标注册后,他人能否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似名称?
解答:
不能,商标注册后,同一类别下他人不得使用相同或近似名称(如“XX陶砖”与“XX瓷砖”易被判定近似),若发现侵权,可通过行政投诉或法院诉讼维权,需保留使用证据(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