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大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行政、司法等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系统和严格的保护,这种保护不仅涵盖知识产权的申请和审查阶段,还包括其使用、管理和侵权处理等多个环节,知识产权大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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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保护: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升审查质效,截至2020年底,发明专利审查周期整体压缩至20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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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以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修改,建立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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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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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成立多家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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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攀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有效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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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激励:用“良法善治”激励创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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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目标:方案明确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27年全面形成“大保护”工作格局;到2035年基本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
以下是关于知识产权大保护的两个常见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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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什么是知识产权大保护? 答案:知识产权大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行政、司法等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系统和严格的保护,包括源头保护、法治保障、行政管理、司法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创新激励以及设定阶段性目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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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知识产权大保护的目标有哪些? 答案:知识产权大保护的目标是到2027年全面形成“大保护”工作格局;到2035年基本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