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的特征是:强制性、权威性、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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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权力保护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所赋予的,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保护力,这种权利不是基于个人的意愿或道德要求而产生的,而是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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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性:权力保护是普遍适用于所有公民的,不因个人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有所区别,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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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权力保护的内容、范围和行使方式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可以根据法律来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合理安排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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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诉性:当权力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通过司法程序为权利人提供救济途径,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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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性: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方式,如诉讼、仲裁、调解等,以确保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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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性:近代宪法确实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限制国家权力;二是保护公民权利,这两个特征也是宪法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近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近代宪法一般都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 权力保护的法律性如何体现?
答案: 权力保护的法律性体现在其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所赋予的,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保护力,这种权利不是基于个人的意愿或道德要求而产生的,而是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问题2: 权力保护的普遍性是如何确保的?
答案: 权力保护的普遍性是通过法律规定,确保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