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进口是指未经本国商标注册权人或商标使用权人的许可,从其他国家以合法渠道进口相同商标商品并在本国销售的行为。
定义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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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商标平行进口(Trademark Parallel Imports)又被称为“灰色市场”(Grey Market),是指未经本国商标注册权人或商标使用权人的许可,从其他国家以合法渠道进口相同商标商品并在本国销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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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平行进口的商品所涉及的商标权在进口国已受到法律保护;平行进口商进口的商品是商标权利人或商标使用权人生产或销售的同一品牌的商品;平行进口商进口的商品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平行进口商是在进口国不享有该商标独占权的商人。
法律性质与侵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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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质:平行进口的商品通常是真品,即商品本身并非假冒,而是由商标权人或经其授权的制造商生产,只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进口到另一国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意味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有限的,并不包括所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特别是那些在国外合法生产并销售的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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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争议:平行进口中的商标侵权的主要争议点,在于未经商标权人同意的正品进口输入是否侵犯商标权,人民法院通过对本案案情的梳理,认为本案证据可相互印证被诉侵权商品属于平行进口的正品,且由于被诉侵权商品上所贴附的标志与本案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对于在中国市场的相关公众来说,被诉侵权商标不会割裂商标权人与贴附相同商标标志的平行进口商品之间的唯一指向关系,不存在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可能性,故被诉侵权行为难以认定为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判断一个商品的平行进口是否合法?
答:要判断一个商品的平行进口是否合法,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商品必须是正品,即由商标权人或经其授权的制造商生产;商品必须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即没有侵犯商标权人的独占权;商品所涉及的商标权在进口国已受到法律保护,且平行进口商是在进口国不享有该商标独占权的商人。
问题2:平行进口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答:平行进口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关键在于是否侵犯了商标权人的独占权,如果平行进口的商品是真品,且没有侵犯商标权人的独占权,那么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