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部门退款是指专利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缴纳的费用,在审查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完成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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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类型
- 多缴、重缴、错缴:如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缴纳了超过应缴金额的费用,或者重复缴纳了费用,或者由于系统错误等原因缴纳了错误的费用,可以在缴费日起三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局)提出退款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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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申请流程
-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时,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
- 对于电子申请,需要通过国知局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具体的退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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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审批与通知
- 一旦退款请求被批准,国知局会主动将退款金额退回到收款人的地址和账户。
- 退款审批通知书通常会告知退款的具体处理情况和退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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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时间限制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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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原则
退款的原则是确保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多缴、重缴、错缴而支付的费用能够得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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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资格
只有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资格提出退款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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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退款情形
如果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者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已被批准后,专利局会主动退回实质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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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第4款规定了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退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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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展示
退款类型 | 适用情况 | 申请流程 | 审批通知 | 时间限制 | 退款原则 | 退款资格 | 主动退款情形 | 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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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 | 缴费超过应缴金额 | 提交退款请求 | 收到退款审批通知书 | 缴费日起三年内 | 确保退款 | 缴款人、申请人 | 视为撤回专利申请后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第4款 |
重缴 | 重复缴纳费用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错缴 | 缴纳错误费用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专利审查部门的退款主要针对多缴、重缴、错缴的情况,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退款请求,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