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权的范围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以及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
专用权的范围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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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 核定使用商品: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 核准标识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权仅限于按核准的标识进行使用,不能超出范围或自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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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权
- 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近似标志作商品名: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将近似的标志用作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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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使用权
- 合同备案: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需要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
- 监督商品质量:商标注册人在许可他人使用时,有权监督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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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利
-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商标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
-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作为投资,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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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商标注册人是否可以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
-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如果需要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必须另行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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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商标注册人是否有权禁止他人在完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解答:商标注册人的禁止权主要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