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使用人。,2.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必须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但驰名商标不受此限)。,3. 请求书应当包含明确的无效理由,如与在先权利冲突、违反法律规定等。,4. 请求书应附有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无效主张的真实性和合理性。,5.
无效宣告的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以下将详细说明这些条件:
类型 | 具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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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理由 | 违反《商标法》特定条款:如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 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例如通过伪造文件、隐瞒事实等方式获得商标注册。 不具备显著性:无法识别商品来源的标志。 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三维标志的注册限制: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包括在先注册商标、著作权、外观设计等权利。 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恶意抢注他人已经使用的但未注册的商标。 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名义申请注册。 违反《商标法》其他条款:如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 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多长时间?
答案: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问题2: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无效宣告?
答案:可以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的情况包括:1. 未依法注册的商标;2. 不具显著性,无法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3. 与他人先前注册或使用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冲突;4. 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