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案的确切时间难以确定,因为其历史可追溯至17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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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年专利法》
- 颁布时间:1790年4月10日。
- 全称:《促进实用技艺进步法案》(An Act 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useful Arts)。
- :该法案由国务卿、司法部长和国防部长组成的专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对“足够有用和重要”的发明授予最长14年的专利权。
- 特点:被授权人需要向国务卿提交一份描述专利的说明(并在适当条件下提交了发明的模型),获得其中两人的赞成即可被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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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明法案》
- 颁布时间:2011年9月16日。
- 全称:《America Invents Act》。
- 影响:这是美国专利法在最近60年中最彻底的一次变化,涉及内容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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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专利法
- 颁布时间:1952年。
- 最后一次修改时间:1980年12月。
- 主要特点:采用先发明原则和完全审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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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形式小编总结
名称 颁布时间 及特点 《1790年专利法》 1790年4月10日 由国务卿、司法部长和国防部长组成的专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对“足够有用和重要”的发明授予最长14年的专利权。 《美国发明法案》 2011年9月16日 美国专利法在最近60年中最彻底的一次变化,涉及内容非常多。 现行专利法 1952年 采用先发明原则和完全审査制,于1980年12月最后一次修改。
以下是与本文相关的问题及其解答:
问题1:美国第一部专利法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美国第一部专利法是《1790年专利法》,其全称为《促进实用技艺进步法案》,该法案规定由国务卿、司法部长和国防部长组成的专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对“足够有用和重要”的发明授予最长14年的专利权,被授权人需要向国务卿提交一份描述专利的说明(并在适当条件下提交发明的模型),获得其中两人的赞成即可被授予专利权。
问题2:现行美国专利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解答:现行美国专利法的主要特点是在专利申请和审查批准中采用先发明原则和完全审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