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是确保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实质要求的重要过程,这一过程通常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内容。
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初步审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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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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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判断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存在显而易见的缺陷,如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
通过初步审查后,专利申请会进入公布阶段,此时公众可以查阅该申请的内容,如果申请在初审中被认为不符合形式要求或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则会被驳回。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未公开过,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在实质审查阶段,专利局会对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则会进入授权程序;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复审与无效宣告
专利申请人对于专利局驳回其专利申请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是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以下是专利审查过程中涉及的一些关键概念的单元表格:
概念 |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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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 | 对专利申请的形式要求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
实质审查 | 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审查。 |
复审 |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 |
无效宣告 |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时,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新颖性 | 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未公开过,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
创造性 | 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实用性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什么是专利的新颖性?
答:专利的新颖性是指申请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未公开过,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问题2:专利实质审查的生效是什么意思?
答:专利实质审查的生效意味着专利申请进入到实质审查阶段且审查流程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