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商标所属类目 打火机商标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常见的商标类目:
(一)第34类 烟草烟具
- 涵盖范围
- 这个类别主要包括烟草产品和与吸烟相关的烟具,对于打火机而言,它属于烟具的一种,用于点燃香烟、雪茄等烟草制品,普通的一次性打火机、可充气打火机、防风打火机等,只要其主要功能是作为吸烟辅助工具,就可以考虑注册在第34类。
- 除了打火机本身,该类别还可能包括烟斗、烟嘴、雪茄烟切刀等相关烟具产品。
- 具体商品项目示例
在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表中,第34类下有“打火机(非广告宣传用)”“打火机用火石”“打火机用气体”等具体的商品项目,这些项目明确了打火机相关产品在该类别中的细分。
(二)第9类 电子打火设备(部分情况)
- 适用情形
如果打火机具有特殊的电子功能或技术特征,例如电子脉冲点火的高端打火机、带有电子控制装置(如电子防风系统、电子显示功能等)的打火机,可能会涉及到第9类,因为第9类主要涵盖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设备、电子设备等。
- 与其他相关产品关联
这类电子打火设备可能还会与一些电子设备配件相关,比如电子打火机的电池、充电装置等,这些也通常在第9类中进行商标注册相关的考量。
(三)第19类 非金属建筑材料(特殊材质打火机外壳等情况)
- 特殊情况说明
当打火机的外壳采用非金属材料,如陶瓷、塑料(某些特殊工程塑料)、橡胶等,并且这种外壳的设计或材质具有独特的装饰性或功能性特点时,可能会涉及到第19类,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主要是从材料和外观设计的角度考虑。
- 举例
一款以精美陶瓷为外壳的打火机,其陶瓷外壳的制作工艺和设计元素可能与第19类中的陶瓷制品相关,在商标注册时需要考虑是否在该类别进行补充注册,以保护外壳的独特设计。
(四)第21类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及容器(部分创意打火机)
- 创意打火机的归属
有些打火机被设计成具有家居装饰性或者作为厨房用具的一部分,比如造型可爱的卡通打火机用于厨房点火(如点蜡烛、酒精炉等),或者是具有艺术设计风格,可作为家居摆件的打火机,可能会涉及到第21类。
- 相关商品和用途关联
第21类包括家庭用陶瓷制品、玻璃器皿、厨房用具等,如果打火机的功能和用途更偏向于家庭场景中的点火工具,并且其外观设计符合家居用品的风格,就可能需要考虑在这个类别注册。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一个打火机品牌同时推出了普通打火机和带有电子显示屏的高端打火机,应该分别在哪些类目注册商标? 解答:普通打火机主要在第34类(烟草烟具)进行商标注册,用于保护其作为传统烟具的商标权益,而带有电子显示屏的高端打火机,除了在第34类注册外,由于其电子功能部分,还需要在第9类(电子打火设备相关)进行商标注册,以全面保护商标在不同功能产品上的权益。
问题2:一款以木质外壳为特色的打火机,是否需要在第19类注册商标? 解答:一般情况下,木质外壳的打火机主要还是在第34类(烟草烟具)注册商标,因为其核心功能是作为打火机使用,但如果木质外壳的制作工艺非常独特,例如采用了特殊的木材处理技术或者雕刻工艺,使得外壳本身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独立性,并且有可能单独作为木制工艺品销售或展示,那么可以考虑在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这里主要涉及木材相关制品)进行补充注册,以保护外壳设计相关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