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于1985年4月1日生效,后经多次修正,现行版本
专利法的发展历程
中国现行《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此后经历了多次修正:
- 第一次修正: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第二次修正: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第三次修正: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第四次修正: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并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专利法各版本生效时间对比
修正次数 | 通过会议及时间 | 施行时间 |
---|---|---|
初次通过 |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1985年4月1日 |
第一次修正 |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992年相关决定公布后,在原法基础上更新条款实施时间(通常为即时或按决定规定) |
第二次修正 |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0年相关决定公布后,在原法基础上更新条款实施时间(通常为即时或按决定规定) |
第三次修正 |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2008年相关决定公布后,在原法基础上更新条款实施时间(通常为即时或按决定规定) |
第四次修正 |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6月1日 |
各版本专利法的主要变化
- 1984年专利法:初步构建了我国专利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以及保护等基本规则,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 1992年第一次修正:扩大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如增加了对药品和化学物质的产品及其生产方法的保护;延长了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等,使我国的专利保护水平与国际接轨程度有所提高。
- 2000年第二次修正:进一步强化了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如增加了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内容,提高了实用新型专利的质量和稳定性;对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 2008年第三次修正:加大了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法定赔偿数额;完善了专利审批程序,如引入外观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要求等,促进了专利质量的提升。
- 2020年第四次修正:加强了对专利权的保护,如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优化了专利审查和授权流程,如延长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至15年;还加强了专利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规定,以更好地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法的不断修正对专利申请人有什么影响? 解答:专利法的修正对专利申请人有着多方面的影响,修正可能会使专利申请的要求更加严格或明确,例如审查标准的细化可能导致某些申请更难获得授权,这就需要申请人更加注重申请文件的质量和技术方案的创新性,修正也可能带来一些利好,如保护期限的延长、赔偿力度的加大等,能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激励其进行更多的发明创造。
问题2:如何确保自己在使用专利时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解答:在研发和生产前,要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了解相关技术领域已有的专利情况,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对于一些复杂的技术或可能存在侵权风险的情况,可以咨询专业的专利律师或代理机构,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