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重复或因技术相似、撰写习惯及格式要求等导致
专利说明书重复的原因
- 满足法律要求:根据专利法规定,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为确保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在说明书中得到充分支持,避免在后续法律程序中被质疑,撰写时会将权利要求中的关键技术特征和内容在说明书中重复呈现,在一些复杂的发明专利中,权利要求涉及多个技术要点,这些要点都需要在说明书中有对应的详细描述作为支撑,从而可能出现重复表述。
- 方便不同阅读对象理解:专利文件有不同的阅读对象,如摘要面向专利查阅者,便于快速浏览专利内容;权利要求书是给专利审查员、无效发起人及诉讼发起者限定保护范围用的;而说明书主要是供技术人员深入理解专利思想以及对权利要求书进行进一步解释,各部分承担不同功能,为使不同对象都能清晰获取关键信息,会在相应部分对重要内容进行重复阐述。
- 撰写便利与准确性考量:从撰写角度看,对于一些关键的技术概念、核心特征等,直接重复相同表述比用不同语言重新描述更简单方便,且能降低因不同表述可能引发歧义的风险,保证专利文件的严谨性和准确性,比如某些专业术语或特定技术步骤的表述,重复原文可确保其含义不被误解。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1:专利说明书重复是否会影响专利的授权?
- 解答:一般情况下,单纯的说明书内容重复本身不会影响专利授权,只要权利要求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且说明书能够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对权利要求提供有效支持,即使存在部分重复内容,也不会成为授权的障碍,但如果重复内容是由于抄袭他人专利或现有技术导致,且不符合专利的新颖性等要求,那就会影响授权。
- 问题2:如何避免专利说明书不必要的重复同时满足法律要求?
- 解答: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应明确、精准地概括技术特征,为说明书的撰写提供清晰框架,说明书中发明内容部分可对技术方案进行概括性描述,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则详细展开,注重对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具体实施细节、示例等进行说明,避免简单重复权利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