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转让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需依法追责
商标被冒名转让相关罪名及分析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其价值不容忽视,商标被冒名转让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以下将对商标被冒名转让可能涉及的罪名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可能涉及的罪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 客体方面:侵犯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案例分析: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分子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同种商品上使用与知名品牌相同的商标,以获取高额利润,如香河县胡某某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案,胡某某伙同他人生产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并销售,销售金额达6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
- 定义: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主体方面: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主观方面:故意为之,通常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 客体方面:侵犯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专用权。
- 客观方面: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上述标识的行为。
- 案例分析:比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配合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专门制造与知名品牌商标标识相似的标识,然后销售给假冒产品生产者,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定义: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主体方面:一般为从事商品销售的自然人或单位。
- 主观方面:必须是明知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明知”要求销售者对所售商品的性质有明确的认知。
- 客体方面: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 客观方面: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且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
- 案例分析: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商家为了获取更高利润,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假冒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当其明知这些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就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商标被冒名转让中的特殊情况分析
善意取得问题
- 定义及构成要件:善意取得制度源于日耳曼法,在我国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其适用范围扩展到不动产领域,也可适用于商标权的流转,构成商标权善意取得需符合以下要件:受让人受让该商标时是善意的;转让的价格是合理的价格;转让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案例分析:如厦门张先生商标被冒名转让案,被告Q公司在涉案商标的受让过程中,已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支付了合理对价,并依法办理了商标转让登记手续,其对涉案商标的取得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要求确认涉案商标归其所有、被告公司配合办理商标过户手续依据不足,驳回了原告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问题
- 一般规定:在商标被冒名转让相关的维权诉讼中,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特殊情况分析:但在某些情况下,确认商标归属权等诉求可能不适合两年诉讼时效规定,如在上述张先生商标案中,一审法院认为确认商标归属权不适合两年诉讼时效规定,故对被告提出的诉讼过期意见不予采纳。
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
刑事责任
- 量刑标准: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以立案追诉,一旦构成犯罪,侵权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 案例分析:在香河县胡某某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案中,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民事责任
- 赔偿损失:商标被冒名转让后,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因侵权导致的产品销量下降、品牌声誉受损等直接损失,以及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 停止侵害与消除影响: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立即停止使用被侵权的商标,防止对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进一步的损害,可能还需要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带来的不良影响。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判断商标受让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答案:判断商标受让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让人在受让商标时是否处于善意状态,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是无权处分该商标的;二是转让的价格是否合理,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三是转让的商标是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或交付,只有在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商标受让人构成善意取得。
问题2:商标被冒名转让后,权利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案:商标被冒名转让后,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如冒名转让的文件、与商标有关的往来记录等;尽快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说明商标被冒名转让的情况,要求商标局暂停该转让程序并进行调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冒名人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因冒名转让给商标权利人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