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类主要包括肉、鱼、家禽及野味,还有肉
第29类是商品类别之一,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以下是其详细说明:
具体分组及包含内容
- 2901组: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涵盖所有类型的肉类产品,如牛肉、猪肉、羊肉等,以及非活的家禽、野味和与之相关的肉汁。
- 2902组:非活水产品:指所有非活的水生动物产品,例如鱼类、海鲜等。
- 2903组: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类):包括经过罐头工艺处理的食品,但软包装食品不在此列,且按照原料制成品进行分类。
- 2904组: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包含所有经过腌渍或干制处理的水果及其制品,像蜜饯、果脯等。
- 2905组:腌制、干制蔬菜:指腌制、干制的蔬菜类产品,如咸菜、萝卜干等。
- 2906组:蛋品:包括各种蛋类及其制品,例如鸡蛋、鸭蛋、鹅蛋以及相关的蛋制品。
- 2907组:奶及乳制品:有牛奶、奶酪、黄油、酸奶等各类乳制品。
- 2908组:食用油脂:所有用于食用的油脂产品都在该组,比如食用油、黄油等。
- 2909组:色拉:主要是色拉相关产品。
- 2910组:食用果胶:用于食品制作中作为增稠或稳定剂的食用果胶。
- 2911组:加工过的坚果:经过加工处理的坚果类产品,如腰果、杏仁等。
- 2912组:菌类干制品:干制的菌类产品,例如木耳、香菇等。
- 2913组:食物蛋白,豆腐制品:包含食物蛋白以及豆腐等豆制品。
- 2914组:肠衣:用于食品包装或制作的肠衣产品。
特殊情况说明
- 包含的其他产品:还包括奶饮料(以奶为主)和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 不包含的产品:不包括某些植物类食品(需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婴儿食品(属于第五类)、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属于第五类)、膳食补充剂(属于第五类)、色拉调味品(属于第三十类)、待孵蛋(属于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属于第三十一类)、活的动物(属于第三十一类)、加工过的种子(用作调味品的,属于第三十类)以及种植用种子(属于第三十一类)。
相关问答
- 问题:商标注册时,如果我想在第29类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解答:通常需要准备营业执照、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设计好的商标样式图等,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签订代理委托协议,并缴纳相应的代理费用。
- 问题:我注册了第29类商标,是否可以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
- 解答: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如果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