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薄副本是记载专利相关信息的官方文件,可作专利
专利登记簿副本是一种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说明:
基本定义与性质
- 定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副本是依据该专利登记簿制作的,用于证明专利当前法律状态的文件。
- 性质:它与专利证书在授予专利权时记载内容一致,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若出现不一致情况,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专利登记簿登记的事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登记事项 |
---|---|
1 | 专利权的授予 |
2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
3 | 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 |
4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
5 |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
6 | 专利权的终止 |
7 | 专利权的恢复 |
8 |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9 |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
作用
- 作为专利权证明:在专利证书丢失或被毁坏时,可作为拥有专利权的证明。
- 信息披露:能披露专利权人的地址变更、专利的质押、许可、转让等信息。
- 项目申报等用途:可用于奖项申报、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等。
- 核实专利情况:方便核实合作方或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
- 其他用途:还可用于诉讼、上市、海关备案等。
办理相关事宜
- 办理条件:专利授权公告后才可办理,且任何公众均可办理。
- 办理方式:请求人可以通过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网上办理、代办处四种途径向专利局提交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求,通过窗口办理、邮寄办理、代办处办理的,需要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通过网上提交的,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电子提交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求。
- 审核期限:代办处收到合格文件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
与专利证书副本的区别专利证书副本本质是权利证明,而专利登记簿副本除了显示专利权相关信息外,还显示权利转移变化等,是即时法律状态证明。
- 办理数量及办理人:专利证书副本数目有限制,且只能由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数量及办理人限制,任何公众经同意后均可查阅或复制相关内容并请求出具副本。
- 办理方式:申请专利证书副本需提供共同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原证书首页复印件等,共同权利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等;申请登记簿副本相对简便。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专利登记簿副本能否体现专利年费缴纳情况?
- 解答:专利登记簿副本中记载当前年度年费的缴纳情况,但不记载历年年费缴纳情况。
- 问题: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是否需要全体申请人签字盖章?
- 解答:不需要,如无特殊情况,由办理人填写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