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的费减资料通常包括《费用减缓请求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收入情况
发明专利的费减资料根据申请人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详细说明:
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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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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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
- 在职个人: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中应明确体现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
- 无固定工作个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例如县级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表明无固定工作或者无收入。
- 退休个人:上一年度银行代发养老金流水,以此作为收入证明,体现退休后的收入状况。
- 服刑人员:由所在监狱出具的证明材料、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或其他能表明服刑人员身份的证明,同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或经济状况说明。
- 在校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能表明学生身份的证明,可无需提供收入证明,但需说明无固定收入来源。
- 未成年人:身份证件信息可明显判断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交其他证明,若涉及特殊情况可能需补充相关材料说明家庭经济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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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缓请求书:需详细填写个人信息、申请减缓的费用类型及理由等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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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证明单位的合法身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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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证明:
- 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封面与每一页主表均要盖公章),在汇算清缴期内,可以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对于费减备案当年(自然年)成立的新企业,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可以不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若由税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该企业税务登记证是当年新办理的,也可以不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说明单位的财务状况及经济困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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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缓请求书:填写单位的基本信息、申请减缓的费用明细及理由等,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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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共同申请:参照单位申请人的减免比例执行,即70%和60%的减免,需分别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共同签署的费用减缓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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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同样参照单位申请人的减免比例,个人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同时共同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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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单位共同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则不予减免专利费用,无需准备费减资料。
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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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利申请费减缴请求最晚应在什么时候提出?
- 解答: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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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费减备案的审批结果如何查询?
- 解答:自2023年1月26日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费减备案,用户提交的费减备案请求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专利事务服务 费减备案 费减备案公共查询”查看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