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指事物不具备直接可见的明显特征,需深入分析才能察觉,常用于衡量创新或解决问题
非显而易见性的定义
非显而易见性(Nonobviousness)是专利法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指一项发明创造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显而易见地推导出来,它强调发明的“创造性”或“进步性”,是判断发明能否获得专利权的重要标准。
非显而易见性的特点
- 主观性
需基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而非发明人或专家的视角。 - 对比性
需将发明与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显而易见的改进路径。 - 动态性
随着技术领域发展,某些改进可能从“非显而易见”变为“显而易见”。
非显而易见性的判断标准(以专利审查为例)
判断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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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技术的范围 | 以申请日之前的全球公开技术为基准(优先权日规则例外)。 |
普通技术人员水平 | 假设技术人员具备常规技能和知识,但无创新动机或能力。 |
显而易见性测试 | 若现有技术中存在某一技术启示,使得改进是逻辑上的自然延伸,则可能被认定显而易见。 |
非显而易见性 vs. 新颖性
特性 | 非显而易见性 | 新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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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求 | 发明不能是现有技术的显而易见改进 | 发明与现有技术存在实质性差异 |
判断主体 |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 | 同一主体 |
时间范围 | 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 | 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 |
典型驳回原因 | “缺乏创造性” | “已被公开”或“属于公知常识” |
示例说明
-
符合非显而易见性:
若现有技术为传统自行车,发明“电动助力自行车”需结合电机、传感器等跨领域技术,超出普通技术人员的常规改进思路。 -
不符合非显而易见性:
若现有技术已公开“圆形轮胎自行车”,仅将其改为“方形轮胎自行车”且无功能提升,则属于显而易见的替换。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提升发明的“非显而易见性”?
解答:
- 跨领域融合:结合多个技术领域的技术手段(如机械+电子)。
- 解决长期难题:针对行业痛点提出突破性方案。
- 实验数据支撑:通过数据证明改进效果超出预期。
- 隐藏改进路径:避免让审查员通过单一现有技术直接推导出发明。
问题2:专利审查中如何证明“非显而易见性”?
解答:
- 检索现有技术:提供对比文献并说明其未披露发明的关键特征。
- 技术效果论证:强调发明解决了现有技术无法克服的问题。
- 逻辑链分析: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指向发明的“技术启示”。
- 专家证言:必要时通过技术领域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