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表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或授权他人表演并获酬的权利,含现场及机械表演,受《著作权法》保护。(46字)
表演权的定义
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一项专有权利,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人(如作者、版权受让人)的核心权利之一。
表演权的权利内容
权利类型 | 具体范围 |
---|---|
现场表演权 | 许可或禁止他人通过演员的声音、动作、表情等直接公开再现作品(如音乐会、话剧)。 |
机械表演权 | 许可或禁止他人通过录音、录像、广播等技术设备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如商场播放背景音乐)。 |
表演权的权利主体与归属
- 原始归属:
表演权归属于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为作者),除非通过合同转让(如授权给唱片公司、演出机构)。 - 特殊情形:
- 职务作品:单位享有著作权时,表演权归属单位。
- 委托作品:若合同约定不明,著作权归受托人,表演权随之归属受托人。
- 邻接权关联:演员的表演活动可能产生邻接权(如表明身份权、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但需与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区分。
表演权的侵权示例
- 未经授权的现场表演:
某乐团在演唱会中演奏他人创作的音乐作品,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构成侵犯表演权。 - 机械表演侵权:
餐厅未经许可,通过音响设备循环播放某歌手录制的音乐,属于侵犯机械表演权。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个人在家庭聚会中演唱歌曲并录像,是否侵犯表演权?
解答:
- 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使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 公开传播限制:若将录像上传至网络平台(如社交媒体),则可能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需谨慎处理。
问题2:机械表演权的授权是否需要单独签订协议?
解答:
- 实践操作:机械表演权通常包含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一揽子许可”中(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授权)。
- 单独授权:若商家需长期、高频次使用特定作品(如品牌主题曲),建议与著作权人单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