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新颖性指申请日之前未被公开,不属于现有技术的发明
专利新颖性的定义
专利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众所知,且不存在与现有技术相同的技术方案,这是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核心条件之一,旨在确保技术成果具有创新性,避免重复授权。
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判断要素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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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点 | 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基准,申请日之前的技术均可能构成现有技术。 |
地域范围 | 全球范围内的公开技术均属于现有技术(部分国家协议可能例外,如《巴黎公约》)。 |
公开形式 | 包括以下情形: 书面公开(如论文、专利文献、书籍等) 使用公开(如产品上市、展览等) 口头公开(如演讲、讨论会等) |
现有技术的对比规则
- 相同技术方案:若现有技术中已存在与申请专利完全相同的技术方案(包括技术特征、功能、效果等),则丧失新颖性。
- 直接、无歧义的公开:现有技术需明确披露技术核心,不能依赖推测或间接联想。
示例:某发明声称“一种通过电磁感应加热的水杯”,若现有技术已公开“电磁感应加热装置应用于液体容器”,则新颖性丧失。
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
情形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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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性公开 | 在实验室或研究中进行的试验性操作,未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不视为公开。 |
保密义务下的披露 | 在保密协议约束下向他人展示技术(如合作开发、鉴定会),若未被违规公开,则不影响新颖性。 |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申请前在展会上展示产品,是否会影响新颖性?
解答:
若展示导致技术方案被公众获取(如未签订保密协议),则属于“使用公开”,会破坏新颖性,建议在展示前提交临时专利申请(如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预审”),或要求参观者签署保密协议。
问题2:学术论文发表后多久内申请专利可保留新颖性?
解答:
论文发表当日即构成书面公开,需在发表前或同一日提交专利申请,若先公开后申请,则新颖性丧失,部分国家允许“宽限期”(如中国12个月),但需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