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减需在提交申请时或受理后15日内提出,附收入证明等材料,逾期不可
专利费减申请的时间节点
专利费用减缓(简称“费减”)的申请需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或收到专利局缴费通知前提出,具体分为以下阶段:
- 申请阶段: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可同步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
- 审查阶段:若未在申请时提交,需在收到专利局《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后,实际缴纳费用前提出费减申请。
- 授权后阶段:授权后需缴纳年费、印花税等费用时,可在缴费前再次申请费减(需重新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专利费减的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类型 | 条件 |
---|---|
个人 |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元(年收入≤6万元),需提供单位盖章或银行签字的收入证明。 |
单位 | 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 资产总额≤ 300万元 年销售收入≤ 2000万元 提供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复印件。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需出具非营利性机构的证明文件。 |
(二)可减缓的费用范围
- 申请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可减免。
- 审查费:仅限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无此费用)。
- 年费:授权后前10年可申请减缓(需每年提交证明)。
- 不可减免:滞纳金、复审费、优先权恢复费等。
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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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缓请求书 | 专利局官网下载模板,填写申请人信息、减缓理由、声明内容,加盖公章/签字。 |
经济困难证明 | 个人: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月均收入<5000元)。 单位:企业所得税年报(加盖税务章)、资产负债表。 |
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请流程及周期
- 提交申请:通过专利局电子申请系统或窗口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证明材料。
- 形式审查:专利局审核材料完整性(约15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需补正。
- 费用缴纳:审核通过后,按通知金额缴纳部分费用(个人减免85%,单位减免70%)。
- 后续监控:授权后每年需重新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否则无法享受年费减缓。
注意事项
- 超期无效:未在缴费期限内提交费减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 虚假后果:提供虚假证明将被取消减免资格,并纳入信用记录。
- 地域差异:港澳台地区申请人需委托内地代理机构办理,其他流程一致。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费减申请被驳回后还能补救吗?
解答:可以,若因材料不全被驳回,需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补交完整材料;若因资格不符被驳回,无法重新申请,建议首次提交前仔细核对条件。
问题2:发明专利的审查费可以单独申请减免吗?
解答:可以,发明专利的审查费(3000元)可单独提交费减申请,但需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后、实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