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第20类涵盖家具、家居用品及装饰品,适用于家具制造、室内设计及相关产品
商标注册第20类(家具及家居用品)详解
分类
类别名称:家具、家居用品及容器
类别编号:第20类
核心范围:主要用于覆盖家具、家居装饰品、家用容器及相关制品。
适用对象:家具制造商、家居品牌、室内设计公司、容器生产商等。
核心商品群
子类别 | 典型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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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 | 各类桌椅、床架、储物柜、沙发、货架等 | 办公椅、沙发床、书柜、餐桌、衣柜 |
家居装饰 | 镜子、画框、装饰用隔板、室内植物支架等 | 落地镜、相框、装饰屏风、绿植支架 |
家用容器 | 储物盒、收纳箱、衣帽架、毛巾架等 | 塑料收纳箱、金属衣帽架、木质纸巾盒 |
特殊材质家具 | 金属、塑料、玻璃等非传统材质制成的家具 | 钢化玻璃茶几、塑料折叠凳、金属书架 |
床垫及寝具 | 床垫、床架、枕头、被子等 | 弹簧床垫、乳胶枕、羽绒被 |
相关服务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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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类别:
- 第21类(厨房用具):若产品涉及厨具(如锅碗瓢盆),需同时注册第21类。
- 第35类(广告销售):若涉及家具零售或加盟服务,需补充第35类。
- 第42类(设计服务):若提供家具定制设计,需结合第4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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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
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时,需注意不同国家对“家具”的定义差异(如部分国家将“智能家具”归入第9类)。
注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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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商品选择:
- 优先注册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商品(如“办公家具”“儿童家具”)。
- 覆盖材质描述(如“金属家具”“塑料家具”)以避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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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
- 避免仅注册通用名称(如“椅子”),需结合品牌特色词(如“XX牌人体工学椅”)。
- 若产品设计含电子功能(如智能沙发),需额外注册第9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第20类与第21类如何区分?
解答:
- 第20类:以“家具”为主,如床、沙发、柜子等大型或结构性物品。
- 第21类:以“厨房用具”为主,如锅、碗、餐具等小型家用器具。
示例: - 木质碗柜(第20类) vs. 陶瓷碗(第21类)。
- 金属衣帽架(第20类) vs. 塑料衣夹(第21类)。
问题2:如果家具材料发生变化(如木质改为金属),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解答:
- 无需重新注册:商标保护的是品牌名称和标识,而非材料或工艺。
- 例外情况:若材料变化导致商品名称或用途发生本质改变(如“木制书架”改为“电子书架”),需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