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依《商标法》获有限保护,普通商标需经法定
商标权保护的起始时间
商标权的保护时间主要取决于商标的注册或使用情况,不同国家/地区对商标权的取得原则不同(如注册优先或使用优先),具体规则如下:
以注册为原则的国家/地区
- 中国、欧盟、日本等:商标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生效,保护期限为10年(可续展)。
- 例外情况:
-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 已申请但未核准的商标,在公告期内可临时禁止他人抢注。
以使用为原则的国家/地区
- 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商标权自首次商业使用之日起自动产生,但需通过注册强化权利(如起诉资格)。
- 注册作用:注册后可推定全国范围内有效,并简化维权流程。
关键时间节点与流程
阶段 | 时间范围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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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 | 即时 |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巴黎公约规定6个月内可延伸至其他国家)。 |
形式审查 | 13个月 | 审查文件完整性,符合条件则进入实质审查。 |
实质审查 | 612个月 | 核查是否与现有商标冲突、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 |
初审公告 | 3个月 | 公示期,第三方可提出异议。 |
核准注册 | 公告无异议后约1个月 | 下发注册证书,商标权正式生效。 |
续展 | 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 | 逾期后有6个月宽展期(需额外费用),否则商标失效。 |
特殊情形的保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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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普通商标:通常不受法律直接保护,但若被他人抢注,可通过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维权(需证明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力)。
- 驰名商标:即使未注册,也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巴黎公约》主张跨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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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如马德里体系)
-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的国际申请,需在原属国提交申请后6个月内扩展至其他成员国,保护时间与各成员国国内法一致。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重新提交申请的优先权如何计算?
解答:
- 若首次申请被驳回后,在原申请提交日起6个月内(巴黎公约优先权期限)重新提交,可保留原申请日。
- 超期则需以新申请日为准,可能导致他人在此期间抢注。
问题2:商标续展宽展期忘记办理,是否还能挽救?
解答:
- 中国:宽展期(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可续展,超期则商标失效,无法恢复。
- 美国:续展期为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至后6个月,超期后有2年救济期(需额外费用和正当理由)。
- 建议:设置续展提醒,避免因过期导致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