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双变更指同一专利的申请人与发明人信息同时发生变更,需依法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中发明人
专利双变更的定义
专利双变更是指在同一专利案件中,同时涉及两项或两类信息的变更请求,通常指专利权人(申请人)与发明人信息的同时调整,或专利权人与其他关键信息(如地址、代理机构)的同步变更,这种操作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的审核,并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
常见双变更类型及示例
变更类型 | 典型场景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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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 发明人 | 企业并购后,原专利权人(公司)变更为新主体,同时发明人因人事变动需调整署名顺序 | 并购协议/股权转让证明 发明人同意变更的书面声明 新主体身份证明 |
专利权人 + 地址 | 专利申请人(个人)更名并迁移居住城市,需同步更新专利证书信息 | 户口本/身份证更名证明 新地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 |
专利权人 + 代理机构 | 原代理事务所被更换,同时专利权人因继承转为个人所有 | 代理机构解聘函 继承权公证书 新代理机构委托协议 |
双变更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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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要求
- 需填写《权利义务转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登记表》,并在“变更事项”栏明确标注两项变更内容。
- 不同变更类型可能需单独提交证明文件(如专利权人变更需转让协议,发明人变更需全体发明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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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要点
- 一致性核查:变更后的发明人需与原始申请记录中的技术贡献匹配,不可随意增减。
- 法律关系验证:若涉及专利权人转让,需确保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章完整,且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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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费用:单次双变更通常按“一件变更”收取费用(如中国专利变更费为200元/次)。
- 时间:审核周期约12个月,若材料不完整可能延长。
双变更对专利的影响
- 积极影响:及时更新信息可避免后续维权时的权利归属争议。
- 潜在风险:
- 发明人变更频繁可能导致专利创新性受到质疑(需在原始申请文件中说明理由);
- 未备案的私下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仅签订转让合同但未办理登记)。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双变更是否需要全体发明人签字?
解答: 涉及发明人署名(如新增或删除发明人),则需全体原始发明人签署同意书;
- 若仅变更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无需发明人签字,但需在发明人栏保留原署名。
问题2:企业破产后,专利双变更如何操作?
解答:
- 清算阶段:需由破产管理人提交《权利义务转移登记表》,将专利权人变更为“XX破产管理人”;
- 资产处置:后续转让给新主体时,需提供法院裁定书及拍卖/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