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请求书“打叉”通常表示删除或排除对应内容,如表格选项中否定选择,需结合具体表格
专利请求书中“打叉”的含义
在专利请求书(如《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中,“打叉”是一种标准化的填写方式,用于明确标注不适用或无需填写的栏目,其核心作用是:
- 排除无关选项:当某些栏目内容与当前申请无关时(如申请类型、分案申请等),通过打叉表明“不适用”,避免审查员误解。
- 符合格式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明确规定,对于不适用栏目需用“×”符号标注,而非留空或划斜线。
常见“打叉”场景及示例
栏目名称 | 适用情形 | 填写方式 |
---|---|---|
申请种类(发明/实用/外观) | 仅选择一种类型时(如申请发明,则实用和外观打叉) | 在不适用类型后的方框内打“×” |
分案申请 | 非分案申请时 | 在“是”或“否”对应栏打“×” |
优先权声明 | 无优先权时 | 在优先权相关栏目打“×” |
申请人/发明人信息 | 无多个申请人或发明人时 | 在空白栏打“×” |
示例:
若申请发明专利,请求书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后的方框需打“×”;若无需主张优先权,优先权声明栏直接打“×”。
注意事项
- 符号规范:必须使用“×”符号,不可用“/”“斜线”或其他标记。
- 不可涂改: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可能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
- 与留空的区别:打“×”是主动声明“不适用”,留空可能被视为未填写完整。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请求书中所有不适用栏目都必须打叉吗?
解答:是的,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请求书中未提及或不适用栏目均需用“×”标注,否则可能因形式缺陷被要求补正。
问题2:打叉后是否需要额外说明“不适用”?
解答:无需额外说明,打“×”本身已代表“不适用”,但需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