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时或收到受理通知后,缴费前提出,需提交
专利费减申请的提出时机与要求
什么是专利费减?
专利费减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减免部分官方费用(如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等),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享受最高85%的费用减免。
何时提出专利费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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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申请专利时同步提出:需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最迟提出时间:若未在申请时提交,需在收到《专利权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补办费减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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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阶段
- 仅适用于专利申请阶段(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及后续实质审查阶段(仅限发明专利)。
- 年费减免:授权后需单独提交年费减缴请求,每年需重新申请。
申请专利费减的条件
申请人类型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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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人 |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需提供身份证明及收入证明。 |
单位申请人 |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需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盖章复印件)。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需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及财务困难证明。 |
多个申请人 | 所有申请人均需符合条件,并共同提交证明材料。 |
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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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交材料
- 《权利要求书》《发明内容》《申请人基本信息》等专利申请文件。
- 《费用减缴请求书》(模板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
- 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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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
- 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民政局/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需盖章)。
- 单位: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复印件(加盖公章)。
- 特殊情况:如学生/退休人员,需提供学生证/退休证等辅助证明。
注意事项
- 时限要求:费减请求需在专利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逾期不可补办。
- 真实性核查: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费减资格,并纳入信用记录。
- 次数限制: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内仅限享受一项专利的费用减免(如已申请发明费减,当年其他专利无法重复申请)。
- 费用说明:减免后需缴纳剩余15%的费用(如申请费原价900元,费减后需支付135元)。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费减申请被驳回后,能否补充材料重新申请?
解答:
若因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被驳回,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但需注意:
- 补正后仍不符合条件(如收入超标),则无法通过;
- 若超期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费减资格。
问题2:已提交专利申请但未申请费减,后续还能补申请吗?
解答:
可以,但需在收到《专利权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补办。
- 若专利申请日为2023年1月1日,受理通知书日期为2023年2月1日,则最晚需在2023年4月1日前提交费减请求。
- 超期未补交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