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案件指以“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为由提出的申请,旨在清理闲置商标,督促商标真实使用,维护公共利益
撤三案件的含义与解析
基本概念
撤三案件全称为“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他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其核心目的是清理闲置商标资源,防止恶意囤积,促进商标的真实使用。
法律依据
法律条款 | 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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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49条 |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撤销。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7条 | 明确“使用”包括商标注册人或许可他人的商业活动,如销售、广告、展览等。 |
撤三案件的触发条件
- 时间条件:商标连续三年(含申请日前推三年)未在核定商品/服务上使用。
- 主体条件:任何人(包括个人、企业、代理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 例外情形:因政策限制(如药品审批)或不可抗力导致未使用,不视为“无正当理由”。
典型流程
步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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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证据。 |
举证 | 被申请方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如合同、发票、广告)。 |
审查 | 商标局审核证据,若未使用则撤销商标。 |
复审 | 被撤销方可在15日内申请复审或提起诉讼。 |
实际案例
- 案例:某公司注册“XX”商标后长期未使用,被他人申请撤三,该公司未能提供近三年销售记录或宣传材料,商标被撤销。
- 启示:即使商标未投入使用,也需通过许可、防御性储备等方式保留使用证据。
对企业的影响
- 风险:核心商标被撤可能导致品牌流失,需重新申请。
- 应对:定期使用商标(如广告、许可),保留完整证据链(合同、发票、宣传资料等)。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保留商标使用证据?
解答:
- 保存销售合同、发票、产品包装、广告投放记录(如网页截图、媒体发布证明)。
- 许可他人使用的,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备案。
- 定期更新使用证据,避免集中补材料引发质疑。
问题2:商标被撤三后还能恢复吗?
解答:
- 撤销决定生效前:可提交新证据申请复审(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证据充分,可能撤销原决定)。
- 已生效后:需重新申请商标,但原商标可能已被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