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耗材属于第9类科学仪器或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具体依材质
3D耗材的商标类目归属分析
核心商标类目:第19类(建筑材料)
3D耗材(如PLA、ABS、PETG等打印材料)通常归类于第19类“建筑材料”中的1905小类“塑料管、塑料板、塑料杆、塑料条或类似塑料材料”,此类涵盖半加工或未加工的塑料材料,符合3D耗材作为半成品塑料长丝的特性。
商标类目 | 具体小类 | 适用产品 |
---|---|---|
第19类 | 1905小类 | 塑料长丝、颗粒、板材等半成品 |
第5类 | 0505小类(可选) | 化学原料(如特殊树脂、固化剂) |
第40类 | 4017小类(可选) | 材料加工服务(如挤出、切割) |
辅助类目说明
-
第5类(医用或特殊化学品)
若耗材涉及医疗级材料(如牙科树脂)、生物降解材料或特殊化学品,需额外注册第5类中的0505小类“填漏、补缝和粘合料;肥料”或0503小类“化学试剂”。 -
第40类(材料加工服务)
若企业提供耗材定制加工(如挤出成型、分装),需覆盖第40类中的4017小类“焊接、切割等材料加工服务”。
国际分类与国内差异
- 尼斯分类标准:全球商标分类通用规则,3D耗材优先归入第19类。
- 国内审查实践:中国商标局可能要求细化描述(如“3D打印用塑料长丝”),但核心仍属第19类。
关联类目建议
扩展类目 | 场景说明 |
---|---|
第7类 | 若企业同时销售3D打印机,需注册 |
第16类 | 产品说明书、包装设计等办公用品 |
第35类 | 电商平台销售、广告推广服务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3D耗材是金属材质(如不锈钢、钛合金),商标类目如何调整?
解答:金属材质的3D耗材应归类于第6类“金属材料”中的0603小类“金属合金”或0608小类“金属箔、粉”,而非第19类,需根据具体形态(丝材、粉末、板材)选择小类。
问题2:3D耗材品牌是否需要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
解答:若品牌涉及线上销售、宣传推广(如官网、电商页面),建议注册第35类中的3503小类“广告服务”和3501小类“零售服务”,以保护销售渠道和品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