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查询需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如“运动鞋”而非“鞋子”,对应第25
商标查询商品名称填写指南
核心原则: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商标查询需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尼斯分类”)填写商品名称,该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每个类别下包含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填写步骤与规范
步骤 | 操作说明 | 示例 |
---|---|---|
确定类别 | 根据商品属性选择对应的尼斯分类类别(134类)。 | 运动鞋 → 第25类(服装鞋帽) |
查找规范名称 | 在分类表中找到该类别下与商品完全匹配的“规范名称”(不可自行概括或缩写)。 | 运动鞋 → 规范名称为“运动鞋” |
多商品处理 | 若涉及多个商品,需分别填写对应类别的规范名称,不可合并或混填。 | 运动鞋+T恤 → 分开填写“运动鞋”和“T恤” |
常见错误与正确写法对比
错误案例 | 问题分析 | 正确写法 |
---|---|---|
“服装” | 过于笼统,需具体到商品类型 | “衬衫”“牛仔裤”“夹克” |
“电子产品” | 未明确具体商品 |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耳机” |
“食品” | 分类不准确(需区分加工方式) | “饼干”“速溶咖啡”“灌装饮料”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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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口语化表达
- 错误:“手机壳” → 正确:“手机套”(第19类)
- 错误:“奶茶” → 正确:“茶饮料(不含酒精)”(第3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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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分类表中的示例名称
销售“智能手表”应直接填写“智能手表”(第9类),而非“手表”或“电子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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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别商品需分开填写
同时销售“保温杯”和“充电宝”,需分别填写:- 保温杯 → 第21类(厨房器具)
- 充电宝 → 第9类(电子设备)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商品在分类表中没有完全匹配的名称,如何处理?
解答:
- 优先选择最接近的上位概念(如“运动鞋”无对应款式时,可填“运动鞋”而非“跑步鞋”);
- 若仍无法匹配,可联系专业商标代理人或通过官方查询系统(如中国商标网)人工审核。
问题2:如何选择商品对应的尼斯分类类别?
解答:
- 根据商品的功能、用途和材质判断(
- “不锈钢水壶” → 第21类(厨房用具);
- “塑料水杯” → 第21类;
- “保温杯” → 第21类);
- 不确定时,可使用官方查询工具(如“商标近似查询系统”)反向检索同类商品